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nownews/20080612/index-12132042279173062002.html
上面是新聞連結:
以下是新聞內容:
環保局第三課進行前台灣木材防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後,經過2階段調查結果顯示,土壤及地下水均受程度不等污染,其中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已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主要污染區集中在停車場中央,地下水砷、三氯乙烯測值也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環保局已緊急通知受檢民井住戶,於尚未確認地下水污染情況前,勿再使用地下水;另餐廳、游泳池、KTV業者之前所使用之地下水井皆用於清潔、清洗、澆灌等用途,未使用在飲食方面,環保局已經將水井封井,停止使用,並貼上封條。另臨近區域6口監測井採樣測出僅忠孝公園測站三氯乙烯有測值未超過管制標準,其餘5口皆未檢出,低於偵測極限。
環保局函請市政府工務局請其提供領有地下水水權證明之事業、個人基本資料,並發函市衛生局請其提供東區游泳池、浴池基本資料,作為後續民井清查參考依據。依所提供資料顯示,該區域並無合法依規申請水權證明之事業或個人,臨近之市立游泳池經訪查所使用為自來水。
有關後續調查地下水三氯乙烯污染範圍及污染源部分,市環保局現正進行該場址附近民井清查作業,希望受訪查居民配合。市環保局並將研擬調查計畫,提報環保署申請補助,以調查確實污染範圍及可能污染來源,環保局呼籲該場址附近居民,在尚未知污染情況前,民眾暫勿使用地下水,並請配合進行地下水採樣。
竹市光復路2段與公園路交叉口前台灣木材防腐公司,面積約20,300平方公尺,目前作休閒娛樂場所、餐廳及停車場使用。該場址將視行政院環境保署正式調查結果評估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1條公告為控制場址,並命土地所有人進行污染改善,或依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命土地所有人限期進行污染改善。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96年度廢棄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中,針對竹市前台灣木材防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為了解場址週邊地下水水質,分別於4月15日、4月28日採取週邊民井地下水進行檢測,皆檢驗出程度不等的三氯乙烯,為免民眾使用有污染之虞地下水,已緊急通知受檢民井之住戶,於尚未確認地下水污染情況前,勿再使用地下水。
注意:
位置就在H2O附近,並且,地方主管機管查出H2O和華麗雅緻都是使用該區受污染的地下水,因為井是民井,目前因污染源未能確立污染人,所以不能公告為場址,雖以經禁止營業場所使用,但該區仍表示,不食用即可,不可封井
三氯乙烯對人體有毒性
對神經系統,肝,肺都有影響
家裡有小朋友的,請多注意這篇新聞的後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