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跟公婆住,我們住在娘家給我的房子裏。夫妻倆要工作加上小孩大了在補習時間的關係上大家都很難配合我也不煮飯。我每個月都固定跟先生拿一萬八當家用,舉凡小孩花費及吃飯或零用錢、家裏日常用品及水電瓦斯,大樓管理費等等都會由先生給的錢裏付,若我私人要讓小孩念才藝或補習及出去玩跟聚餐我都會自己出,也不會在另外拿。
但先生一直說我拿太多,他說他過的很辛苦,我大慨知道先生月收入八萬多,他每月房貸要繳三萬塊(雖然是他名下的,但目前是婆家人在住),然後每個月他還會固定給婆家二萬生活費,他一直覺得搬回去就不用給我錢了,想省給我的一萬八。我知道公公是公務人員辦月退的,外加他也有老人年金可拿,自己還有租金可收,他根本就不太缺錢,但我們畢竟還有小孩要養,照先生這樣的花法,若我還不跟他拿錢根本就是我要自己貼也別想存什麼錢。我就暗示性的跟公公說,先生房貸每月是三萬。他一開始很生氣,先生怎麼那麼多錢要繳賺的那麼累,我以為他會體諒先生少收一點,但後來就發現生氣歸生氣,他還是照收。
然後每次就看到先生一直喊賺不夠用什麼的。公公則又一直說,兒子為了賺錢好辛苦有的沒的,老婆都不幫忙。一個喊好累一個喊可憐,二個就像在唱雙簧一樣。但我就只有拿一萬八啊。真的是我拿太多了嗎?
記得18000要一直拿, 這是基本的.
有很多媽咪心軟, 不拿一陣子後, 要老公再掏出錢來,
那真是比登天還難,
老公還會想, 我為什麼要拿''我的錢''來養你們?
卻忘了養家本來就是他的責任.
(原作者於 2016-09-06 12:44:07 重新編輯過)
然後每個月他還會固定給婆家二萬生活費,他一直覺得搬回去就不用給我錢了,想省給我的一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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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們搬回婆家 他還是要養家給你家用啊
「這世上,只有錢是真的。」
萬一跟老公離婚了,房子是他的名字,賣掉也不會分給妳。
我和我先生認識八年,結婚十二年;以前都不管他的經濟,夫妻金錢經濟各管各的。
上個月,我查他的銀行帳戶,發現有不正常的大筆支出,問他錢去哪裡了?他說借人了。
我問他?借誰、哪時還?這個月兒子私校要繳學費八萬多,手頭已經很緊了。
我逼他把全部資產攤開來,才發現他投資失利,基金虧很慘,又不處理。
重機貸款也還有60萬待還。(重機的事我知道,但實際金額不知道)
我就是寵壞他了,讓他覺得手頭很鬆,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兄弟借錢就借。
孩子的才藝課都是我自己出錢、衣服也是我買的;
我問他,要不是我有在工作,你的日子會過得這麼爽嗎?你認為你的錢就是你的,借出去不需要知會我,那好就全部我管理。
我跟婆婆攤牌,我知道她幫忙開口借錢的事了。直接表明,孩子教育費高,我家也有經濟壓力。
從九月份起,你小兒子的薪資就歸我管了。以後要借錢,叫當事人直接找我。
我讀財會的,把全年家用固定費用、學費、車輛費用、保險、強迫儲蓄金額全部算給老公看
他薪水65K,扣掉強迫入公用帳戶30K,再扣掉自己重機貸款15K,
他老爸的安養費8K,就剩12K可以用。
他看完數字,默默無言,才知道他是多會花錢。
記得,不要跟老公吵,把數字攤開來,讓他知道一萬八真得不能做什麼。
往好處想 先生已經負擔大多數家用日常費...算負責
孝順父母....算有感情
他認為一萬八是付娘家房租費用
你細想一萬八存起居多 還是用在家庭居多..
如果家用當然不用再說 就是給一萬八
但如果是存起來居多..就說幫他存養老金...或減免...總之讓他知道一萬八的去向
妳先生用到後來只剩自己的花費"1萬2"...如果是有嗜好的男人...是有點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