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家急著要求另一半離婚,我要如何應對,爭取對我有利的呢?

匿名
2016-09-14 08:44:43 版主 228

我想離婚!!非常~非常想婚姻

哦,不!!應該也算是夫家的人急著叫先生趕緊盡快處理掉我們的婚姻

我們是一個很特別的組合,夫家有錢有地又有權勢,而我娘家沒錢沒地又沒權勢

而先生在幾年前嚴重車禍醒來,四肢不協調、腦筋、叛斷能力降低

目前,生活只剩下自理能力而已

只能提供小孩簡單的自理,無法完全照顧小孩

但,小孩也已大,可以自行自理自已(一個國一、一個小二)

早在幾年前,因為夫家的人認為,我是在想著他兒子的錢,才會一直顧著他兒子沒有離開過

如今,今天夫妻倆已走到形同陌路,夫家二老擔心他兒子目前頭腦無法正確判斷狀況下

已將兒子名下財產、土地給過戶至二老其中一人名下

目的就是怕我將他兒子的財產給挪用掉

現在,更加擔心的是,二老名下財產總有一天還是要歸給兒子

而兒子目前尚未離婚,還是有婚姻狀況

深怕將來財產過戶兒子身上時,我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要求一半財產

所以,一直鼓勵兒子趕緊處理掉我們的婚姻

 

今天,即然已走上這個地步,我也很想離婚

因為,我在那種環境中實在太痛苦了

我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有辦法讓他們認為我是在想他家的財產

連同先生當時車禍身邊不離不棄的陪在旁邊照護

醒來陪他去複健醫院照護,也是讓他們連想是因為夫家有錢才會如此做

 

最近,有消息指出,這幾天對方要跟我攤牌,要提出三個理由…

第一、我中秋回娘家時,叫我把所有的包扶給整理下去,不要再回這個家

第二、如繼續住這個家,每個月要付五千給他

第三、叫我滾出去自已租房子

 

我想要詢問大家的意見…

1、當他開口跟我提出這三件事時,我要如何應付他呢

 

2、且,我也想走到離婚這個地步了

我要的不多,我要的是只要有一個窩,就是目前我居住的房子

(房子一開始是先生的名字,後來夫家二老,已在神不知鬼不覺狀況下,將房子過戶他們的名下了)

 

3、我承認我沒有能力跟足夠的背景供小孩比較好的環境讀書

我願意小孩的監護權讓給他們,但我會要求可以隨時都可以探視小孩

可是我怕他們會反過來咬我,要我每個月付小孩教育費給他們(我一個月賺的不多,只足夠養活自已)

(原作者於 2016-09-14 08:48:59 重新編輯過)

版媽

強烈的建議,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

夫家的做法可能有涉及脫產等行為

這是一般網友無法幫上忙的

先找律師,他會告訴你準備些甚麼證據

只要是合法合理的,依現在的法律,還是會給你保障

加油了。

木鱉果
Aarron Ma 2016-09-14 09:15:25 #2F
 

版媽 靜下心來 別意氣用事!

當債已還清時會被趕出去 很正常 你用反角度思考 或許是你已經還清

沒欠老公 所以會藉這事由讓你遠離!如果你能夠堅持 表示你通過考驗

如果搬出去 表示一身事輕 但孩子離你越來越遠!

如果能夠撐下這口氣 繼續住 別去理會他們 你要照顧妳老公 還要給五千

或許你暫時搬離可以解決某些問題 但奉勸你別傻傻簽字離婚 因為你無論如何都有貢獻

也是孩子得母親!

他們兩老過戶也無所謂 因為以後也是你得孩子會繼承他們財產 不是你 

在家 相處別讓兩老認為你要奪產 如果我是你公婆我相信也會防你 很正常

如果你能嚥下這口氣 繼續住下去 讓他們知道你不是為名利 是為這個家

我相信他們會改變心態! 二來 孩子會漸漸長大 奉勸你這時候別離開

孩子面對父親病痛已經很受傷 如果你現在離開 對孩子來說是一大致命傷

無論如何一定要撐下去!

我經歷過夫妻之間 公婆之間 奉勸你 凡事看遠點 被看扁也沒捨 但能在孩子身邊是最大支持

為母則強 你會熬過去得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6-09-14 09:17:09 #3F
 

是的...苦命娘說的沒錯

專業法律我不懂

只能跟妳說

就算是妳老公沒有受傷.....一方要上法院訴請判決離婚...也要另一方有重大過失才可能

----------------- 妳公婆希望你們離婚....那就看他們開出什麼條件來讓妳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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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玲玲
s玲玲 2016-09-14 09:21:24 #4F
 

找律師+1

千萬別被你公婆得逞

若已婚很久就不用把娘家拖出來講。娘家養大我們已經夠了。自己的婚姻好壞跟娘家一點關係都沒有

娘家不需要被蓋黑鍋 也不是住得起帝寶的娘家才是「不丟臉」

窮娘家不是這段婚姻中被看不起的點。是你們彼此間互動關係不佳而彼此想切。

---

那些家產 照版媽描述。好像婚前就存在  先生非禁治產之人 他只要知情沒有脫產問題

除非妳需要舉證。那些房產是妳們夫妻辛苦賺來的。妳有一半權利。

老公有錢  在一起這麼久..都沒有任何進帳(自己名下)?

有錢的他在乎要妳出每月5000元 包吃包住租金費?應該說家用分擔費 

民法規定婚後 以夫或妻處為住所 妳合法居住

既然夫家有錢。 妳跟先生談條件。看誰比較急的離開這段關係。

妳長期照顧先生 先生一點反應都沒有嗎?即使是陌生人協助 總有一些情份?

況且離婚主體是他跟妳   妳行正坐正。慢慢來冷靜思考。公婆在乎他們的錢 那就他們有權處理。

妳想離婚 他也想。看他要小孩嗎。 若不要講好價碼一個月給多少撫養費(最好簽多張本票)

執行較快.....。 妳不貪他們的家產。也想保障孩子生活費

這不也合乎妳公婆 先生所要的。說清楚講明白

看不出哪裡需要掙扎。

除非那些家產是你們婚後努力來的 才需要有牽扯

看起來妳想要先生這棟房子 若是他婚前就有的財產 很難

(說夫家有錢有勢  應該房子很多...離婚要一棟不貴的 應該很容易 反正他們想斷開關係?)

主張:

1.離婚代價:要一棟不貴的,或現金?元(有共識)

2.孩子監護權歸他或共有與撫養費(看妳需要出或探視即可)

或監護權歸妳他一個月願意給多少撫養費(最好簽多張本票)

然後就簽字離婚

明明不難的問題 卻要用複雜算式還解不出來

一般想離婚的婚姻關係釐不清是「關係、金錢、情份」這三因子加乘

妳們都無感情 小孩親子情也未說明 感覺小孩沒什麼反應   也沒錢困擾   要離不難。

 

(原作者於 2016-09-14 09:54:10 重新編輯過)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6-09-14 09:54:42 #6F
 

版媽 靜下心來 別意氣用事! 當債已還清時會被趕出去 很正常 你用反角度思考 或許是你已經還清 沒欠老公 所以會藉這事由讓你遠離!如果你能夠堅持 表示你通過考驗 如果搬出去 表示一身事輕 但孩子離你越來越遠! 如果能夠撐下這口氣 繼續住 別去理會他們 你要照顧妳老公 還要給五千 或許你暫時搬離可以解決某些問題 但奉勸你別傻傻簽字離婚 因為你無論如何都有貢獻 也是孩子得母親! 他們兩老過戶也無所謂 因為以後也是你得孩子會繼承他們財產 不是你  在家 相處別讓兩老認為你要奪產 如果我是你公婆我相信也會防你 很正常 如果你能嚥下這口氣 繼續住下去 讓他們知道你不是為名利 是為這個家 我相信他們會改變心態! 二來 孩子會漸漸長大 奉勸你這時候別離開 孩子面對父親病痛已經很受傷 如果你現在離開 對孩子來說是一大致命傷 無論如何一定要撐下去! 我經歷過夫妻之間 公婆之間 奉勸你 凡事看遠點 被看扁也沒捨 但能在孩子身邊是最大支持 為母則強 你會熬過去得

Aarron Ma發表於2016-09-14 09:15:25

是啊!Arron Ma說的沒錯

站在你公婆立場想....地方上有錢有權勢的家庭....兒子遭遇嚴重車禍行為能力退化需要人照顧

媳婦痛苦的日子過久了...萬一向外尋求感情慰藉

--------對家族聲望很傷啊!!

正常的公婆都會擔心

 

版媽

妳要是我女兒

我一定馬上去帶女兒回家...一塊錢都不要....孩子就留給他們家

畢竟一個國一...一個小二

孩子什麼都知道

 

唉呀呀!
唉呀呀! 2016-09-14 10:02:08 #7F
 

我覺得有些事情版媽沒講.....

Anyway,離婚就是看誰急,急的就輸了,所以不用怕。不過,小孩的心裡要照顧一下,大人間的事單純處理別傷害到小孩了。

ChiangGrace
ChiangGrace 2016-09-14 10:02:15 #8F
 

我的建議是,

1.不要放棄小朋友,如果老公有錢,叫他付扶養費給小孩一直到成年,小朋友將來還可以繼承財產

2.夫家急著要離婚,那就提出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應該都可以請求

我國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若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民法另有規定外,則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之財產制,因此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是只有在夫妻財產制未約定時,即為適用法定財產制時,才有主張的餘地,所以我國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如果有任何問題,通常巿(縣)府會有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可以參考喔!

 

匿名
2016-09-14 10:05:03 #9F
 

是啊!Arron Ma說的沒錯 站在你公婆立場想....地方上有錢有權勢的家庭....兒子遭遇嚴重車禍行為能力退化需要人照顧 媳婦痛苦的日子過久了...萬一向外尋求感情慰藉 --------對家族聲望很傷啊!! 正常的公婆都會擔心   版媽 妳要是我女兒 我一定馬上去帶女兒回家...一塊錢都不要....孩子就留給他們家 畢竟一個國一...一個小二 孩子什麼都知道  

polly的mama發表於2016-09-14 09:54:42

是啊~我就是從頭到尾都沒在想他家的財產,甚至先生車禍的理賠金下來,我一毛錢也都沒有去拿,也都沒有過問,我曉得就是他們擔心的點就是如此…

 

甚至先生的儲簿、金錢,從婚前到婚後,甚至車禍完,都是由公婆在管理 ,我也連抗一聲都不敢

我也不要他家任何一個財產

而我現在只想要目前這個房子,這個房子是我付出很大的心血才得來的

我只要這個房子,其它我不要…

至少有房子,小孩跟我見面時,我們有個避風港…

且,孩子給他們時,我還住在那邊,我隨時都可以探視小孩

回娘家(外縣市),要見小孩一面,就必須等到假日了

我要的不多…我要的只要這間房子,還有隨時能探視小孩…

 

 

是夫家有錢 但先生沒有錢?(像賈靜雯前夫 林若亞丈夫)

先生的房產。來自樓上媽媽提的「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如果是公婆贈與。他們要回 很理所當然。

--

醫療理賠金本來就是理賠給當事人。

若是「這個房子是我付出很大的心血才得來的」妳跟先生一起買的

妳有權請求分配權 想全要看妳先生意思。

(原作者於 2016-09-14 10:11:56 重新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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