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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媽
櫻桃媽 2008-04-30 14:41:45 版主 51K

每次我和先生聊到如果有天感情不好離婚ㄌ那小孩的監護權歸誰?他總會說法官會判給有經濟條件的一方,而他就是那一方!因為他有工作我目前沒上班,又說台灣是父系社會所以小孩最後還是歸他,那我不就吃虧ㄌ!辛苦生ㄌ小孩帶小孩最後她不屬於我那我肯定會氣死吧!真的像老公說的女人真的要想清楚在離婚否則什麼沒有,那真不公平ㄋ!

於2008-05-01 16:46:13 補充發言
謝謝各位媽咪的回覆!我說的是"如果"離婚小孩歸誰,並不是我有這各問題啦<希望一輩子都不會發生!因為想到我寶貝女兒哭我就掉眼淚>不過還是謝謝大家!!!!
豬媽咪
豬媽咪 2008-04-30 14:57:43 #1F
 

對呀..超不公平滴..

當初生小豬時就跟老公說背著肚子是媽媽.生產疼痛是媽媽.半夜貝比哭也是媽媽..為什麼離婚卻是歸爸爸..

老公說:是沒錯啦..但法官是保障小孩能生活下去..

咖啡餅乾
咖啡餅乾 2008-04-30 14:58:28 #2F
 

沒錯.確實很不公平...

大部份離婚後.小孩會給先生比較多

但是如果.先生有家暴或不良習慣

或者會依小孩的性別判給媽咪

除非小孩6-7歲.自行會說出她(他)想跟誰

法官也會列入考慮的

再者.最重要的事.不管怎樣.女人身邊一定要存一筆錢

在+上有不動產證明.還要有一份工作

以及在證明小孩有人照顧

這樣.不管先生多有錢.以上說明跟證明

小孩一定是我們的

說到監護權.其實是夫妻雙方下去協議的

以上是我自己的經歷去尋問很多相關資料

所以部份懂的.提供給媽咪參考

^ ^

ChuMa
ChuMa 2008-04-30 15:04:44 #3F
 

要是我..

我應該會選擇小孩給我老公耶..

第一, 我老公很愛小孩, 也很細心, 比我有耐心

第二, 我老公的經濟基礎比我穩固.(就算我有工作,他也比我穩)

第三, 帶著小孩我不容易再找到第二春... @@

所以, 我寧願小孩給他, 我保有探視權就好;這是我之前無聊跟我老公聊天得到的結論...我老公說. 好可怕的女人心, 竟然都已經考慮好了.. haha..

想想而已, 不知道如果不幸真的遇到我會不會真的狠下心來~~ @@

做自己就好
做自己就好 2008-04-30 15:09:26 #4F
 

錯錯錯

那是一般人的認定

雖然經濟很重要

但是那只是考量的原因之一

我問過律師了

如果小孩在六歲前

是由媽媽照顧

且如果娘家會支援的情況下

媽媽獲得監護權的機會是90%

不會因為媽媽沒工作

什麼父系社會法官就會把小孩判給爸爸

那是錯的喔

所以如果各位媽咪真的不得已要離婚

一定要找專門精通離婚的律師才可以

也不要被以前的觀念給騙了

還有

當法官要決定監護權歸誰前

都會先派社工到雙方家裡去做訪問

回去再評估衡量

(原作者於 2008-04-30 15:11:03 重新編輯過)

現在的法律好像會判給媽媽(如果原本就是媽媽在照顧小孩),

然後由爸爸負養育的費用.

咖啡餅乾
咖啡餅乾 2008-04-30 15:17:43 #6F
 

做自己就好媽咪:

沒錯唷

這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項

我也尋問過了

謝謝提供

愛企桃的媽咪
不知道ㄟ 2008-04-30 15:18:20 #7F
 

小孩歸屬問題,經濟條件不是唯一考量,

雙方協議不成交由法官裁決時,會考量以不影響改變小孩目前環境為主,

主要看目前小孩是由誰照護,並且會派社福人員訪查小孩的環境兒判給最適合者,經濟優者虛幫忙負擔小孩教養費;

並不是一定判給經濟好的,那假如一方經濟好而不善盡照護責任,會家暴...

那會適合嗎?且事後如果擁有監護權者一樣沒照顧好,仍可請法官改判的!

唉!!男生為何不能體諒女生懷胎十月的辛勞呢??孩子畢竟是跟著媽媽好,

當然也有少數男人照顧的優於女人的,不過一般情形還是媽媽才能兼具多重角色!

希望大家都能圓滿,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庭一起陪他成長

我同學(女),被家暴,

雙方都在上班。

兒子歸男方,

女方的探視權是每個月的第三和第五個星期假日

請問一年有幾個月是有五個星期日的呀

這是什麼法官呀~~~

1979
1979 2008-04-30 16:23:20 #9F
 

女方的探視權是每個月的第三和第五個星期假日

請問一年有幾個月是有五個星期日的呀

這是什麼法官呀~~~ +111111111111111111111

超好笑的判決方法

小乖的娘-Rita
小乖的娘-Rita 2008-04-30 16:29:13 #10F
 

這問題媽咪可以上奇摩知識查就有答案

現在法律上不是...哪一方收入多.經濟好就佔優勢喔~

是以對"小孩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當然囉~先放棄的一方就先輸了...

所以誰能提出對小孩最有利的一方.誰就勝算大...

假設...小孩才0歲還需要哺乳,男生有辦法嗎?不過通常女生都因為生活.經濟壓力而先放棄了...並不是法律一定會判給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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