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要那麼久沒錯!
首先,公所要將資料整理好,發函一整批送縣市政府
然後,縣市政府初步用電腦戶籍系統審核完資料後,要用正式文件請國稅局提供各申請戶內之所有人財產清單
等到財產清單調出來後,再輸入電腦試算所得,這時就能確定該戶符不府合
然後因為要準備每月匯錢
還要內會會計部門與轉帳銀行
一堆哩哩摳摳的事
往返公文通知、等資料.等主管長官批准....
真的都需要時間。
7月一號一後的中低收新制標準變寬了唷
不查同戶籍的兄弟姊妹了
我的例子是 以我老公當申請人 就只要我跟兩個小孩 還有我老公她爸媽的報稅資料 這樣就好 房屋也不超過現值公告(不是看現在市價唷)
我老公一個月薪水20000 要養兩個小孩 我公婆沒報稅(市場生意) 我有工作能力要算基本工資(但我是全職媽媽) 所以我我們家庭所得也符合標準
我們申請是為了讓小孩學費補助一點
不是只查三代,還查兄的弟的姊的妹的離婚很久的配偶的小孩的監護人的小孩的親戚,查的有夠廣的)))
搞得我發懶了,因為我來回奔波為了重度殘障禁制產的弟弟的離婚的小孩的親戚查快瘋掉,沒人賠我車資、請假時間和耗費的精力的,每年都弄了3個月吧~最後結果"沒過"
反倒是很懂的會脫產的人比較容易過喔,上次有個新聞還報一則有一開名車住名房的是領低收入戶補助的
法令有再改我也決定算了!!!
(原作者於 2011-07-31 11:53:5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