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從記者朋友口中得知這個判決,
但搜尋不到完整新聞,
昨天有一位熱心的光弘媽咪寄了新聞給我~感恩!
這各判決不是報應!
這是公理!
原本就做錯事了~應該受到法律制裁處罰!
他們的報應是........一輩子的良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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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趴睡窒息 托嬰中心負責人起訴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報導】
2011.09.18 02:57 am
新竹縣竹北市凱摩托嬰中心前年3月僱用新人許靖莙當保母,照顧一名3個月大的男嬰,許上班首日讓男嬰趴睡,沒注意到姿勢不對,導致男嬰窒息身亡,許被起訴後,新竹檢方認為,托嬰中心負責人謝淑玲和資深保母陳美君未讓許接受完整的教育訓練,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兩人起訴。
檢警調查,謝淑玲前年3月17日面試許靖莙,許僅護校畢業,沒有實際照顧嬰兒的經驗,因托嬰中心人手不足,許隔日就上班,負責與陳美君和另名保母,照顧4個月以下的嬰兒。
起訴書指出,托嬰中心規定不能讓嬰兒趴睡,許靖莙照顧3個月大的鄭姓男嬰,將男嬰以趴睡姿勢放到嬰兒床,並將雙手拉直,陳美君也沒注意到,接著許、陳和其他保母輪流抱嬰兒到大廳健檢,在大廳的謝淑玲也沒留意保母都離開嬰兒房。
直到30分鐘後,另名黃姓保母將鄭姓男嬰抱至大廳健檢,發現男嬰沒有反應,查覺不對勁,趕緊請健檢醫師做心肺復甦術,並送往東元醫院,被診斷出因姿勢性窒息導致缺氧,休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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