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不知哪裡出了毛病,全身嚴重過敏.手掌是汗皰疹,身體是慢性蕁麻疹,連頭皮也長了一顆一顆的,家住台南,於是到台南市一家蠻有名的皮膚科診所就診,但就醫時才知道該醫生有規定一次只能看一個部位,藥膏一次也只能開兩小瓶,當時實在是癢的無法忍受,於是告訴醫師其他兩個部位我願意自費看診,醫生直言不諱的說這樣我不划算,要我三天後拿健保卡再回診看第二個患部,如此一來,全身皮膚過敏若要全部看完需要花三次就醫才行,逼不得已只好改到成大醫院就診,當時掛了一位趙醫師的門診,一開始先做檢測,確認確實有嚴重過敏現象,但卻無法找出是對什麼東西過敏,於是醫師先開了抗阻織胺的口服藥及針對各患部的塗抹的藥膏,如此兩三個月過後身上過敏現象雖趨緩,但總是無法有效控制,於是醫生改施打類固醇及開類固醇口服藥,前後經過約十個月的療程總算把整個過敏現象給控制住,雖然目前過敏沒有根治,但至少脫離了那段癢起來要人命的痛苦過程.
對於那位我最先就診的醫生的醫德,我實在無法認同,難道我們感冒時去看醫生,發燒,流鼻水,咳嗽全都要分次就醫嗎,而且還要患者三天後再回診看第二個患部,幾個禮拜前我外甥女也因為長青春痘到該診所就醫,看診時想請該醫師幫她治療臉上長的一小顆疣也被拒絕,我想請問一下,這位皮膚科醫師的行為是否可以檢舉,若是可以,我可以到哪裡檢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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