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朋友去年因為連書和前男友聯絡上,現在各自結婚都一個孩子,
以前他們在一起時是彼此的第三者,身邊的元配都是現在的老公和老婆,
據本人轉述當時兩人非常相愛,但是和另一半在一起都很久了,覺得有責任,所以決定分手,
分手一年內彼此都結婚,也是一直沒有聯絡,距離現在已經七年了,
昨天聽他說,兩個人決定向另一半坦白,然後離婚再一起,我是覺得很驚訝,賭很大!
請問大家身邊有這種案例?是有沒有這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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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看過這種案例... 覺得他們另一半和小孩也太衰了...
既然婚前已經相愛, 當時就該與各自男女朋友分手(這種例子倒是很多, 很多都有善終, 我覺得很ok, 畢竟男未婚女未嫁, 有權選擇更合適的, 被拋棄的一方會很傷心, 但通常也都回再找到更合適的), 現在都把人家拖下水, 小孩也生了, 才又要分手, 實在是ooxx
不過這種事旁人說無益, 朋友頂多點一下, 還是得當事人自己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