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親戚開車出門衝來一台腳踏車, 當時視從車道出來轉彎 速度不快 可能20KM 以下的速度 已經是直行的方向了 , 旁邊衝來一個腳踏車撞到.
腳踏車主說他已經揮手了 以為開車的人有看見. 當場腳踏車和人都沒事, 當時腳踏車車主也說沒事要離開,但是對方一些朋友衝過來說一定要驗傷還是找警察什麼的
,保險起見,親戚陪同去醫院看醫生,也請警查鑑定事故, 說明書上寫是對方的錯誤. 後來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請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 汽車是直行,腳踏車則是從馬路的一邊騎到對面 )
後續: 對方的媽媽打電話到家中哭訴車子壞了,兒子沒法上學…要求賠一萬多的腳踏車錢和有的沒有的, 對方打不只一次電話要求賠償,已經請他找保險公司了, 後來親戚說車拿來幫他修, 但是說車子已經不見了,還找上調解委員會, 去了委員會沒有申請任何文件,要招開第二次,親戚就主動申請文件了 . 文件上看到肇事證明是對方責任,上面也有腳踏車的照片是正常的
請教: 大家覺得應該怎麼處理? 或是調解委員會上要說些什麼
感想: 什麼人都有, 怎麼沒有教育自己的小孩反而趁機勒索的感覺,碰到的人也蠻慘的
PS : 我不是當事人, 只是聽到這個, 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和覺得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因為描述也許有不週全, 大致上是這樣,
遇到這種人,是不是應該反過來告她詐欺和什麼精神損傷及時間陪償呢?
有人遇過類似的事件嗎?
請教一下
和解是怎麼樣? 他賠錢給親戚還是親戚要賠他 ,是看怎麼談嗎?
不和解 又是怎麼樣?
每次打電話也是請他跟保險公司處理
, 保險公司已經處理了也付了醫藥的部分(就我所知) 他又找上調解委員會 那是麼意思? 擺明了覺得收的太少嗎?
當事者都沒出面,是當事者的媽媽,所以親戚也可以找代理人了,是吧?
車子也跟他講拿出來幫他修,雖然是對方的錯,親戚願意付道義責任,但是網稱車子不見,看紀錄發現車子根本沒問題, 可以告她詐欺和精神損傷嗎?
親戚要修車阿,但是他說車不見了,拿不出來,他還有跟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用過了,不知道為什麼還要找調解委員會. 感覺就是要錢?_? 算…勒索?還是詐欺?
還是可以反過來跟她索賠? 浪費親戚很多時間,還讓家人擔心. 精神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