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的 歐洲有很多例子 孩子要不回來 代理孕母寧願養不是自己血緣的孩子 就是因為這層聯繫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 大自然本身是有自然界的機制 哺餵母乳 自然生產 讓母親自然而然產生母性 都是有其生物奇妙之處
有谁能夠視自己的身體只是單純的生孩子機器
只為了想要孩子而不擇手段 孩子是甚麼 慾望之下的產物嗎
怎麼寫 都還是敵不過慾望 與 渴望
我只希望若代理孕母法通過 是個極為嚴謹的法律 要不然到最後會衍生出很多問題 而不適只是圖利賺錢
一開始心態就要調適,把孕期看成是一種工作,詳細的記錄過程,盡量滿足委託者的需求,讓委託者能盡量感受,將來可以讓孩子覺得父母親是有參與孕期的,或許這比喻不是很好,性與懷孕算正常人類天生的本能,性工作者能將自己的工作視為服務業,代理孕母有何不可呢?當然時間長會較易有感情,所以要受託之前孕母要做好心理建設!比較擔心的是萬一有不良品該怎麼辦,誰該負責,懷孕很辛苦有風險,無償在台灣應該很難找到願意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