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奉子成婚;婚後就辭掉工作照顧小孩;當全職媽咪;前夫有穩定的工作;年薪將近百萬;當時的我沒收入;前夫給我的生活費是一個禮拜1000-2000!感覺像乞丐;我要求每個月固定給多少;每次談到錢就爭吵!為了小孩我不計較;花光自己的積蓄!之後生了老二;我當全職媽咪共7年!之後我們買了一棟房子(為了自己保障;要求共有);貸款一個月1萬多;房租5000;及小二的女兒安親費用3500他付!其餘他都不付;當時我不得不出來上班!家裡的開銷買菜;小女兒寄在娘家的開銷及學費(幼稚園學費)都是我支出!當時我餵了5年母乳!所以說小女兒的支出他完全沒支付到!!他們家的很重錢;而且斤斤計較!我最後提出離婚;他不肯!最後我把房子過戶還他;他答應了!我也放棄所以財產!監護權小孩一人一個!我的工作是約聘的不穩定!因為花了7年時間跟青春;現在一無所有!請問媽咪;如果是你們的話;你們會跟男方要求小孩的教育費生活費嗎?因為家裡的人覺得不甘心;怕我之後沒工作怎麼養小孩?因為之前為了顧小孩全職沒收入7年;等到小孩大了可以上班時;年紀又大了;如果是你們!你們會要求小孩教育
過戶前先和他談好條件,免得過戶後,妳什麼都沒有了,
若是可行,先算好一筆錢.先入袋較安全.
因為小朋友你們是一人帶一位,一般是二個小孩的教育費金額/2
等於妳也要負擔一半,妳覺得妳可以拿到什麼呢?
加油.先把一切先談好,再把房子過戶.
假如它沒打你也沒外遇你為什麼要離婚
不離婚還比較能靠它養你 現在離婚就不但要養自己還要養一個小孩
之前房貸一萬多你友出的話]就可以去要 從沒出過那一萬多現在也要不回來
教育費生活費最好在房子過戶前拿到或是簽契約之後每月要給多少錢 沒給錢就別過戶
先回娘家住著房子永遠不過戶
版媽應該是想要回婚姻7年的付出,房子未過戶就好談,婚後才買的房子是屬於婚後財產,依法可平分,所以版媽去跟他要房子一半的錢還比較實際,也有法保護。
若是要小孩的錢,因為有2個,理論上一人一個很公平。
房貸4萬 保母費1萬 水電雜費開銷 都是我在付
我先生只負責自己的部分 他家裡有搗蛋的 之前負債
因為工作穩定 我都沒跟他拿過生活費
說真的我常怨嘆 同事都是賺錢都零用錢
我是賺錢付貸款還要負責小孩和自己花用 我這樣算不算慘?
請問版媽你們簽離婚協議書了嗎?
還是你目前只是口頭提離婚?
若還沒簽協議書還有得商量.
離婚協議書有一條千萬別放棄:夫妻財產剩餘分配..
房子目前共有,
你即有房子一半的財產,
看要不要將房子賣掉,
你即可有一半現金(現金拿在手上才實在)
至於孩子教育費等等可以寫在協議書裡
協議書公證較好,
日後有他若不付錢可上法院強制
他有薪水收入證明跑不掉
(原作者於 2014-09-24 11:57:40 重新編輯過)
除非小孩全歸妳,不然很難要求什麼!
離婚協議書可尋問婦女協會
我現在的處境跟妳也很像
很難想像生活費比低收入戶還低…
在請了育嬰假領完育嬰津貼開始伸手討生活費時
才領悟到跟先生要錢要得非痛苦(大概3個月)~如果我很敗家就算了~但不是
先生覺得住公婆家免錢、吃公婆的也免錢、學費也他付、什麼都免錢的還要什麼生活費!
還說又沒讓我分擔他們家的負債……
女人結婚前真的要有錢
現上班了!又擔心小孩還小,不知道要繼續忍七年?還是再第二個七年?
在我正為一些雞毛蒜皮跟芝麻綠豆的一大三小的生活費在省吃儉用時,他居然買了百萬車?!
真的無言…我傻了…
也許只能說...我的眼光就是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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