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法官判的不是"刑"也不是錢。
如果是刑事處罰,或是判賠償金錢,都可以強制執行。可是法官判說應PO文道歉,法院總不能押著人逼他們寫吧。這個真的只能看對方的羞恥心了。
他家的部落格也不讓人留言了,不然我天天去留言提醒。
而且,我沒想到他竟然還有一堆粉。
那些道歉文是被主要事主的一篇毀謗醫生的開版誤導
跟著事主罵醫生的60位網友
廖醫生只要他們公開道歉
就不加以追究
但真正的事主法院已判敗訴
必須登報登網正式向被這倆夫妻傷害的廖醫生道歉(兩把刀傷人)
已經四個多月了
道歉遲遲不出現
她們應該是要等到最後期限才會執行
你們看
這兩人是多麼的不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