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朋友在講才知道這個
真的好誇張
我覺得不能BABY蓋住口鼻已經是很基本了的吧?
更別說是一個有執照的保母耶!!
好難過......我弟家小朋友也這個歲數而已QQ
這哪是過失致死?
根本是蓄意殺人了吧!!
摘錄新聞如下
根據幼兒園的監視器畫面,林女雖有合格的保母證照,但在上班時間常有低頭滑
手機的情形,有時還會用棉被蓋住嬰兒口鼻,甚至用尿布悶住小孩,做出疑似虐嬰行為。
林郁慧在檢警偵訊時,坦承確曾有用尿布和外套蓋住女嬰
完整新聞: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206/36373420/
又生氣又難受!
(原作者於 2015-02-08 21:43:04 重新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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