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的女友再四年半就高中老師退休了,最近,因為她需要一大筆錢,請求老公將名下的房子借去房貸,無腦的老公因為挺大伯,而答應(為此也鬧了家庭革命而無法阻止><")
想請教知道的媽咪們,因為現在她也有欠銀行錢,所以被銀行法扣銀水1/3,她承諾四年半後退休,會一次將退休金拿出來清償我們借她的房貸
因為有法條規定,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金,是無法被扣的,等於四年半後,銀行是無法再執行1/3的扣款,請問是嗎?難道銀行就眼睜睜等著四年半後,看她領一筆退休金而無法再還錢?因為我是保持懷疑的態度,可是也不知要從那知道,請問知道的媽咪們,你們知道要去那問這相關的問題嗎?
她只是大伯的"女友",
所以不是你們的大嫂??
4年半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
萬一她跟妳大伯最終分手了、跑了....
那妳們借她的錢不是就飛了....???
有白紙黑字立好借據嗎???
有設還款條件跟保證人嗎???
自己的權益還是要抓住才是....
轉貼網路上的文章
裡面有寫道一旦勞保局將錢匯入被保險人在金融機構的帳戶時,這筆退休金或勞、國保給付就變成一般性的存款,而一般性存款就可以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因此就會遭到債權人扣押。如果不想被扣,就要去勞保局申請不要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