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不想要把我繳納的稅金,
養這些我覺得罪大惡極的人,
我也珍惜有人提議不該撥奪他們的人權,
不要因為我個人忿怒小家子氣的正義感,
奪去他們的生存權....
我是納稅人,
我希望我的稅金使用在國家及社會福利上,
比如建置老人之家,
兒童福利,
偏遠的孩童照顧...
但我期望讓願意負擔照料這些殺人犯的人權份子,
讓他們來照顧他們.....
讓他們來勸化他們,
不要出一張嘴,
要就拿出您的誠意,金錢來,
為了出風頭,
為了成就您個人政治前途...
不要這樣耗費一個善良的台灣!!
深深期盼納稅時多個欄位,
是否願意養這些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人,
支持照顧他們到最後!!
(原作者於 2015-06-02 13:43:30 重新編輯過)
某位朋友在臉書PO道:
Q:為何要花納稅人的錢養這些犯人?
A:這些犯人根本不需要你養。
(去年受刑人作業收入破10億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10000156-260205)
我在底下很不客氣地回:
十億看似很多,但全台受刑人數約64000人,
平均一人年產值一萬五千元。
自己摸著良心講,
你有辦法一年只用一萬五千元支付所有房租、水電、伙食費嗎?
版媽說的很棒
而且養他們的花費並非只是包吃包住而已
還要提供設備+空間.聘僱大量人力(獄警.監所管理員...等)
此外.有時還要外聘老師幫他們上課.或是找專家來演講
種種額外的花費超乎一般人的想像
每次想到要拿善良公民的納稅錢去養這些罪大惡極的重刑犯.都深感不值
希望大家能發起.以後所有死刑犯的全數支出.都由廢死聯盟來包辦
該聯盟永遠只出一張嘴.卻不曾真正做過任何有意義的事情.總是批評東批評西.請問你們自己又做過哪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