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沒結婚,女方可以拒絕男方的認領及DNA檢驗,只是這樣小孩就跟男方完全沒有關係,不可以繼承。而且出生後也不要花到男方的錢,這樣他連扶養小孩的事實都沒有,才算完全無關。
沒結婚,小孩不需要男方同意,本來就可以直接從母姓,只是妳最好確定,妳可以自己養小孩,這樣是完全單親,父親欄位空白。
還有,醫院給的出生證明千萬不要讓男方拿到,免得他們先拿去登記認領,雖然需要女方的同意書才能登記戶口,但是這個很容易造假,一但被登記了,後續要改就很麻煩,要打官司。
(原作者於 2015-07-01 11:25:32 重新編輯過)
在我看來
只有兩種情形之下讓男方認領小孩有利
1.
男方家大業大或富二代....起碼幾十億那種=>為了保障孩子將來的繼承權
2.
女方能肯定婚一定結得成
----------------------------否則....讓男方認領孩子根本沒有任何好處
如果以後想跟新對象結婚是不是不能反悔當初的認領?=>對!
一旦男方認領無法撤銷
他永遠是孩子的生父
將來妳要是跟別人結婚......孩子無法給繼父收養....即使監護權歸媽媽也一樣
妳會一輩子跟生父糾纏不清
最糟糕的是
讓生父認領並沒有法律保障....能強制生父每個月該給多少孩子的養育費
妳要跟他要錢養孩子
他不給
妳還要工程浩大上法院.....然後只拿到幾千元
(原作者於 2015-07-01 12:56:01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