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就是用延長病假安胎休養中
之前安胎快請完28天病假時
我有去學校上班幾天
但上了班後又有出血現象
且都已經四個月了還會出血
所以醫生幫我開的証明寫:
先兆性流產狀況反覆發作,流產與早產機率較高,宜長期休養,避免過度勞累
人事主任的說明如下:
1.二十八天是只有病假,還要請完七天事假才能請延長病假
2.七天事假自付代課費
3.延長病假有薪水,公付代課費,但考績會丙等
4.因為我要直接請到生產,所以我先用掉產前假,才請延長病假
我們只要校長核可就確定準假了,不必公開招考代課,繼續用之前幫我代課的老師
以上是我的情形,希望對你有幫助
希望我們都能順利生產
(原作者於 2009-11-08 12:34:52 重新編輯過)
謝謝各位媽咪的回應
原來事假要自己付代課費啊
之前我們教學組長幫我用了兩天事假
但最近收到的薪水單上並沒有扣錢
昨天打電話問人事室
職員說我請完28天病假後
還有五天事假可以當作病假不用扣薪
產前假我已經用完了
只是再來就要寫簽呈
我現在才剛滿三個月
不知要請到何時
覺得好煩惱
(原作者於 2009-11-08 15:29:16 重新編輯過)
我也有請...不過似乎先得把你的事病假先請完吧...
然後跟人事主任 以及長官商討 你大約要請多久..
我是因為自己本身有免疫系統疾病再加上懷孕有比較多狀況
所以大約在懷孕六個月時..就請了一年的延長病假
薪水照領 但犧牲一年的考績跟晉級
不過我覺得 自己的健康跟孩子的健康
才是我最在意的....
你可以考慮一下~
若狀況嚴重的話
長期休養對於自己跟baby都比較好...
Hi.....我也是最近請了延長病假在家中休養的準媽媽唷~~
一起加油吧~~
首先,請延長病假需要地區型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自己也要寫一份簽呈報府。
我前兩個月的診斷證明書,醫生是開立"先兆性早產,宜完全臥床休養",最近申請,醫生是開立"先兆性流產,宜完全臥床休養"。
第二點,我目前在新竹縣服務,確定事假七天是不需要自付代課費的,你先請完28天事病假,接下來才是請延長病假的部份。
第三點,延長病假期間考績丙等,沒有考績獎金,次年無法晉級,而且薪水得扣掉導師費用喔!
但是不管怎樣,平平安安把孩子生下來是最重要的事啦~~其他都是小事的~
版媽:
好好休息,安心養胎,臥床是最好的休息
第一胎不懂,所以流掉,第二胎
我都有好好的聽醫生的話卧床,最後有順利生下健康寶寶來
同事說很多事都可以有別人幫忙做,但孩子只能自己生
加油 好好保護肚中的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