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公告】
敬覆 臺端電子郵件(Friday, May 22,2015 11:06PM;)與2015年5月23日上午11時30分來電反應餐點中涉有蟑螂乙事,如下: 一、電話中 李x然表示自身為律師,並為教師,若不依照契約當事人用餐期間予以不計費全額退費,保證會述諸媒體、消基會、法院控訴,並在各大網路論壇批評,反正網路上所作所為也不犯法。然而,經<法務部律師管理系統>查證, 並無李x然律師,故 臺端所為不僅涉有刑責; 臺端如為教師,亦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嫌疑,請 臺端三思自重。 二、依據與李0蓉小姐契約中付款規定,尾款理應於5月16日(星期六)給付,期間送餐人員幾度詢問是否付現或轉帳, 臺端告知再問太太-李00小姐,直至5月19日 送餐去時又再通知需支付尾款$17,300元整,臺端又再次告知再問太太-李00小姐,之後去電又是同樣情形, 臺端依然無意願付款, 臺端僅一直說還沒告知太太-李00小姐。前後經過數次催討,最後告知5月21日如未付款,實在將無法繼續供餐,李00小姐遲至5月21日始給付尾款。 三、付了尾款後,翌日在收到餐點經過了17小時,方才反映餐點有問題。經查,當日收到麻油燉豬肚的其它客人,均未有此一問題,由於餐點是限量供應,在檢查上都是相當仔細,且廚房業經由衛生局檢驗合格。 四、依據契約-退餐條款,得隨時可以終止該訂購。為重商誼,即使 臺端指稱湯品一碗尚有疑慮,家馨以和為貴,自行吸收5月22日整日餐點費用,且應其要求當日處理款項。然李先生要求要將所已經消費食用之金額均退返。 五、經查該名李先生逾期不支付尾款經催討後即發生此蟑螂事件,又謊稱自己為律師,教師,二日後又堅稱自己為企業負責人等,一再強調該事件可大可小看我方要如何處置?要求若不返回所有已經用餐之金額,將訴諸媒體法院,由於諸多疑點且假冒身分不斷,要求用免費餐點,故我方不縱容惡勢力存在,即使為$9,100的小額餐費,仍委由律師處理,又由於此公開言論關係到名譽,因此我方將全權委任律師處理該冒名律師意圖不軌事件之始末。 六、附上我方與該名客戶之最後通信 李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寫道: : 謝謝貴公司的配合。 家馨專業養生調理機構於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寫道: 李先生 您好: 茲已於104/5/23 21:35退款至您所指定的 李xx 郵局帳號04011000930xxx 請查收----即時專案處理 家馨 敬上 七、十幾年長期以來並持著以專業、貼心的服務態度,提供精緻月子膳食,一向為家馨所堅持。對於認同家馨之優質顧客,家馨衷心感謝。惟不容許任何不合理、脅迫惡勢力之存在,目前該案已委任捷昇法律事務所處理以及本案各相關,在此說明後將不再回覆。 家馨 敬上 ************************************************************************************ 以上為家馨月子餐爭對此事件提出之意見表達,BBH代為轉貼相關內容,會員(LiHoward)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家馨月子餐,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