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懷孕七個多月, 在某知名"幸福/良心企業"上班,
原先前幾天主管告知因公司業務轉到大陸,
業務縮減的原因, 我會被資遣,
一開始是說可以到我放完產假,
但昨天又突然人資被告知我只能待到二月底!
被資遣是原先就有心理準備的事,
但突然變成沒能放到產假心理面覺得很嘔,
而且少了那兩個月的收入對即將有小孩的我來說影響很大~
雖然公司會按照勞基法給預告薪資+資遣費,
也會有分自願離職單讓我去申請補助.
可是我很想爭取兩個月產假的薪水, 就算沒到兩個月也不無少補,
因為想必我這段期間一定是失業沒收入,
能爭取多一點總是比較好,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人遇過類似情況,
然後能成功的跟公司協調呢?
要怎麼跟人資談比較有可能成功呢?
請大家給我點意見吧!! 感謝!!!
媽咪你好:
建議你先打去勞保局問清楚你的權利,再跟公司人事部協調爭取。
1.如果是被資遺的,可以拿資遺證明去離家近的就業輔導中心申請失業補助金,記得是領投保薪資的6成,最多6個月(前提是要有找工作記錄),還會補助健保費。
P.S可以打去就業輔導中心問,星期六上午也有服務。
2.如果生產時沒有投保勞保,生產後沒法申請1個月薪水的生育補助金哦。
所以你清楚自己的權利後,再去衡量如何取捨對自己最有利。
版媽:
我最近也在為此事傷神,因為我們公司最近也會有動作.
不過,我們公司是大規模縮編,不是針對我個人.
所以這方面公司似乎並無違反法令.
如果版媽的公司是針對您個人懷孕而遭資遣,那是可以申訴的.
否則....只能看公司肯不肯仁慈一點給我們那56天的薪資了.
目前我們公司的資遣名單是還沒出爐,
但是我也是希望公司能主動給我,而不是我去主動爭取才是
另外,版媽記得,立法院已經三讀修法通過.
懷孕遭資遣還是可以領取勞保的生育給付一個月投保薪資.
我今天下午去總統府網站查過了,總統府已於1/23公布,所以已經實施囉.
(公布三日後實施)
記得要申請!
總統府公報在此
http://www.president.gov.tw/paper/pdf/6845-7.pdf
(原作者於 2009-02-20 17:34:33 重新編輯過)
我是要臨盆時的2個禮拜被資遣,我也是向公司和平協調處理,至今還未回覆,可能指望不大,要由勞工局來協調.唉....想想就生氣..火大...
擺名就針對我是孕婦不想付56天的產假薪水,真的很無奈.....
我是當天下班前就告知,做到今天止...往後不用來了...
(原作者於 2009-02-20 18:12:28 重新編輯過)
感謝各位媽咪的熱心回覆, 其實我有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
勞工局說如果同一批遣散的不只有我一人,
且公司沒有明確表示 "因為懷孕所以把妳遣散",
就表示公司非針對個人懷孕的狀況而資遣,
也就沒有違背勞基法的規定,
只要它有給我遣散費&非自願離職單, 我恐怕也沒有什麼可以去申訴的...
我在這家公司也待了四年, 沒功勞也有苦勞,
實在沒想到會在生產前被資遣, 何況公司是屬一屬二的大企業,
對外總是自稱幸福企業, 最近還說是良心企業!
雖然於法律公司沒有違背勞基法,
但是於情於理將孕婦資遣也真的太冷血了點吧!
我現在也不指望公司恢復我的工作,
只希望於情方面能給我產假2個月的薪資,
說實在的加起來也沒幾萬塊, 對這麼大的企業根本不算什麼,
但對普通員工的我來說可是多了好幾個月的生活費阿~
說真的我雖然下週一會去問問人資,
但心想大概也爭取不到什麼多餘的遣散費,
心情實在覺得很沮喪, 雖然家人&老公都安慰我就當做提前休息,
先將小孩平安生下最重要,
可是一想到爲公司努力了這麼久, 換來這樣的結果真是覺得很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