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
「寒暑假期間,除例假日、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其餘,教師可不必到校。」
這是政府不得不的妥協,
理由很簡單,如果不給老師寒暑假,
那麼,老師們一定會要求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30天的"無條件休假",
以及不用自付代課費用的事病假,還有休假補助或不休假獎金,
公務人員請假是不需自付費用請人代班的,不論是休假、事假或病假,
所以老師如果休假,那麼當天教室裡就沒老師在,
該老師當天的課讓學生在教室裡自習,誰和誰打架鬧事拿刀子砍人,
都與該老師無關,
如果教育局不放心,就得由教育局出錢請代課,
再不然,就是老師休假那天,學生也跟著放假...
相信我,那會天下大亂的,
教育局也無能力支付這些因為老師休假所產生的代課費的,
所以,給老師寒暑假,
是政府用來交換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30天的休假及免自付代課費用的事病假,
是老師們沒有選擇中的選擇...
老師要比照公務員,但是一旦老師選擇成為工會,他就是勞工,勞工也要遵守勞基法,完全不適用類公務人員的法則,要享福利,比照勞工一項一項訂定.
現在教師團體就是雙重身分又不要不利的條件,好處什麼都吃.
(原作者於 2009-04-26 10:58:31 重新編輯過)
>作者:Lydia Hsu
>時間:2009-04-26 10:43
>理由很簡單,如果不給老師寒暑假,
>那麼,老師們一定會要求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30天的"無條件休假",
就算有天政府要收回教師的寒暑假改成特休假,
老師們一定拼死反對,
因為其算盤打的很精,一旦有損其權利的政策絕不通融,
而政府也沒有這方面的打算,
所以不如看目前實際的狀況要緊。
"公務員"任職第十五年起,每年才給予最高休假日數30天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S0110016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民國 97 年 03 月 19 日 修正)
第 7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
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
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
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
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然而寒暑假(扣除星期六、日後)共55天,
於是教育部主張,期間教師至少應回校2到7天,
但全國教師會卻堅持連1天都不要
http://n.yam.com/chinatimes/garden/200806/20080604760527.html
寒暑假到校 全教會:1天都不要
中時電子報╱林志成、韓國棟/台北報導 2008-06-04
寒暑假老師到校幾天才合理?教育部主張,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至少應回校二到七日,日數由各校決定,從事服務及研究進修;但全國教師會堅持,應讓老師完全休假,高中職一天都不用。全教會和教育部均態度強硬,不願妥協。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志銘要全國教師會「不要太過分」,並表示過去教育改革不成功,「教師抗拒」是主因之一。現在政府要將教師權利、義務制度化,但每次提出一點約束,教師就實施抵抗權,「讓人很失望」。
以前的房子,樑和柱都是木頭做的~時間久了,自然會長蛀蟲,
有些人呢?成天鬼叫著"有蛀蟲~有蛀蟲~"就這麼評論著.....樑和柱就一天天的腐著....
有些人呢?看到蟲就挖,就下藥毒蟲,蟲就不會長......
只是,似乎現代人很少有住過樑柱是木頭做的房子.....
不適任老師,本來就該一個個挖出來,對其它老師才會有警愓,有證據就舉報,而不是靠自己想像..... 社會上不就是需要更多這種聲音嗎? 而不是成天上網叫囂自以為,因為這樣~ 對解決問題是沒有半點幫助的。
送禮和收禮,本來就二者都不對。老師收禮,就舉發嗎?家長送禮,不就是自己在走後門嗎?用不良身教走後門的家長,難道不是不適任家長嗎?
(要知道,父母的所有行為孩子都是看在眼裡的)
若學校老師真的不好,真的太混,我會做的只有一點,就是把老師給教好。而不是在網路上駡.....(很多人以為批評別人就表示自己比較會...但那終究是自以為....若真有心,就務實一點去改變它吧~~)
政府當然沒有收回寒暑假,改成特休假的打算,
暑假8週、寒假3週,每週5天,一共55天的寒暑假,
扣除現行明確規定返校5天、研習5天,有的縣市還更多呢,
老師們一共拿到45天有給薪的寒暑假,其他學期中的事病假都得自付代課費用,
年資15年以上的公務員有30天休假+14天事病假=44天,
也都是有給薪的免自付代班費用,另外還有休假補助或不休假獎金,
怎麼算,老師都沒賺到,因為寒假通常都會包含春節年假,
要老師比照公務員請假規則,當然年資淺的老師得自認倒楣,
但是至少公平,
不過,學期中老師請休假或事病假,政府都得另外付代課費,
還有,老師不是八點刷卡上班,四點刷卡下班,
其餘的時間都可以不管學生了,加班費怎麼算?吵也吵不完...
不過不管怎麼算,都是政府虧很大...
教改,要先改的不是寒暑假,而是改變官員的想法.....
像是我,我就覺得自家的小朋友待在學校的時間愈少愈好,放假放的愈多愈好,學習,畢竟要靠自己才能學的更寬更廣更多,而不是拘限在學校那種無聊的課本......把學校課本當唯一的聖經,以考試為依規,大概很少小朋友不會被教笨吧!
教育,該想的是孩子的腦袋讓如何成長,而不是稅與假,畢竟現在的制度有它的歷史背景,這種背景的優劣,並不是二、三個人在網路上駡一駡就能呈現的.... 看的層次不同,想法自是不同....
學校,尤其是義務教育,它以前是為了解決文盲而設立的,也許舊制度不適合現在的環境,但以假和稅為教改出發點,我個人認為是無知。因為教育的目的是要讓整體的知識水平提升,這個才是重點,不是嗎?(該改的不改,成天吵過來吵過去的,全都是和錢與假有關......能談些真正對教育有深度一點的東西嗎?真正有深度理念的人,應能說說對整體知識成長有幫助的內容吧~)
證據?
好呀,
妞小baby,你去叫送禮的人出來當證人呀!你去證明那些證物是某人送的呀,當事人不願意出面也不願意舉證,有辦法你去替代當事人呀,法律的事情程序搞清楚再出來辦事.
你以為你舉發之後就有人辦了喔,你還真可愛的沒話說.
妞小很偉大baby,我就看哪個老師願意放下身段任你敎好,說的比唱的好聽,原本教師就該接受公評,世界沒有一項公共議題不准被人拿上來討論.
老師當勞工打卡上班也不錯,有些規矩的確該破,老師想要社會地位,想要社會肯定,有很多的勞工,即使下了班照樣工作照樣進修,沒有任何的終點費和加班費,老師下班不想做事情當然可以,但在自由競爭訂定工作場裡,要怎麼收穫,就怎麼栽,不想做事情,隨便,但家長要拿回教育選擇權,自由選校選老師,隨市場機制來淘汰,我當然贊成.
誰說政府拿不到半點好處,看教育部要不要修法而已,我知道教育部似乎有意願要修國教法,修訂家長教育選擇權的部份,一旦修訂通過,不想做事,隨便啦,頂多家長把孩子送到別的老師或學校的手中,誰做得好,誰就有飯吃.
(原作者於 2009-04-26 12:16:30 重新編輯過)
是阿~~
樓上某位媽媽
最好老師都很熱心兼認真
我姪子就是倒楣碰到濫老師
尤其那種快要退休的老女人
當的我姐姐的面就說
我就是不喜歡你小孩~~
沒有理由,沒有原因~~
我姐離婚後,小孩轉學後換學校
要看孩子還不給看
說沒有監護權不能看
(最好政府有規定啦)
很倒楣前後碰到3位老師都這付
"怎樣我吃終身俸,你能怎樣,不爽轉學阿"的嘴臉
這就是你們所要捍衛的好老師嗎??
朋友小孩子因為一次上課講話
整整2年被老師刁難
直到換老師
更不要臉的老師還跟新老師說小話
最後有一位家長偷偷告知,老師要禮物啦~~
就是3節沒送禮物的結果~~
怎要這就是你們說大部分老師都是好的
還有老師不管事的占絕大多數
更不要說情緒化老師
太多太多不適任老師
面對這些不適任老師
家長除了忍耐還能做什麼??
告訴校長,沒用啦只會多了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