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銘圓指出,最不應該的是健康捐不應成為福利部的金庫,因為30%的健康捐被衛福部拿去用,至於用到哪?請福利部公佈細目,105億元的健康捐竟然有11.2億元是捐給個人,至於個人是誰,衛福部對外說要保密,他質疑,國家的錢哪有保密的問題。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105/286992/
為什麼這種事情可以不公佈,圖利某個不能說的人(是佛地魔嗎?)?
TO: 11F 媽咪
這不是一年前的新聞哦,是去年11月底的,算起來也沒超過半年,
其實我是個不太看新聞的人,頂多重點看一下而己,
這個新聞是在最近在FB看到朋友轉來,我看起來有覺得有問題,
才PO上來看有沒有媽咪知道的丫~
再者,我也沒有罵政府丫?有那一句話讓妳覺得我在罵政府?
可以請妳複製貼上給我看嗎?下次PO文我會注意,感恩。
另外,我沒有覺得新聞寫的是百分之百對的,才會PO上來討論,
衛福部寫的我也不覺得有針對疑點說清楚,我相信或許有媽咪查網路資訊
很強的,可以分享最新資訊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對於跟大家相關的新聞,
想要知道清楚,也會被說可議,可以說說那裡可議嗎?我PO新聞沒有任何政
治立場,為什麼怎麼樣都可以牽扯到政治,真是奇怪了!只是純閒聊丫~
TO; 14樓媽咪
謝謝妳的回應,說真的,如果是捐給需要的人,我沒有意見。
如果這11.2億是捐給弱勢團體或個人,衛服部的澄清稿上可以寫出來不是
嗎?但他隻字未提,所以我覺得奇怪丫?我只是想要知道答案而己(喜歡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個性)
我不是很懂這個新聞,但稍微查了一下,看到這個新聞稿
http://www.hpa.gov.tw/BHPNet/Web/News/News.aspx?NO=201311150001
我想,如果錢是用在弱勢族群,算不算個人?
是不是得公開?
能不能保密?
這點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新聞說的不要完全相信,要不要再查證一下呢? 使用的方向有法規訂定出來,也不能隨便亂用的
衛福部有澄清
菸捐依法定用途,專款專用!! 憂菸捐屢遭污名化,國民健康署提出嚴正澄清
http://www.mohw.gov.tw/CHT/PDA/Detail.aspx?f_list_no=7&fod_list_no=4259&doc_no=33392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 http://laws.mywoo.com/7/49/1643.html
第5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應以百分之九十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衛生保健、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百分之一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治菸品稅捐逃漏之用。
第6條 前條規定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用者,其受分配機關為中央健康保險局,由中央健康保險局納入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供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之用者,其受分配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由行政院衛生署納入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辦理相關業務;供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之用者,其受分配機關為內政部,由內政部納入社會福利基金辦理相關業務;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治菸品稅捐逃漏者,其受分配機關為財政部,並循預算程序辦理相關業務。
前項各該受分配機關獲配款項之運用,應依其運用辦法(要點)規定辦理。
1000這個數字只是假設,如果讓妳誤解先說聲抱歉,
因為妳認為這11.2億是"圖利某個不能說的人",
我舉這數字是要告訴妳,
11.2億如果只給1個人當然很多,
但如果是分給很多人平均下來其實並沒有多少。
(原作者於 2014-04-23 08:34:57 重新編輯過)
我對健康捐這個稅真的很不以為然~
我是沒抽菸,但抽菸是個人的事
為什麼要另行課稅?
如果說菸對人體傷害大
那酒的傷應該更大
塩也傷,糖也傷,食品添加物也傷
那這些是不是應該另行課30%稅?
反正糖不吃死不了,塩吃少量就可以活命
食品添加物吃了更對人體傷
為什麼這些不用另行課稅??????
TO: 9樓媽咪
只是聊新聞,妳就要扯黨工,誰才是黨工?妳也蠻辛苦的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