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越配與台籍丈夫再婚
丈夫身體不好兩人沒生小孩
越配的前段婚姻在越南有4位小孩
其中兩位已嫁來台灣
越配的小姑擔心越配與大哥膝下無子
大哥如果早逝以後家產會由越配繼承
越配會把家產留給自己越南籍小孩
小姑不想家產由外籍人士繼承
希望由另一位大哥的小孩繼承
如果我是越配的話我一定會很傷心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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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律決定吧,這種事也不是小姑想怎麼做就行的, 根據民法,"另一位大哥的小孩" 除非被這個老公和越配收養, 不然是沒有繼承權的。
♥如願以償♥發表於2014-10-22 17:51:51
+1
公婆有意見還情有可原..............關越配的小姑什麼事?
不是因為他是越配的關係
如果一個台籍配偶和再婚後和老公膝下無子,除非是越配的其中一名子女過繼給老公,不然婆家也是很有可能會有意見的。
話說大哥早逝的話,配偶應該也是可以繼承的吧!?那繼承之後又走了,的確就變成她的小孩來繼承了
事情尚未發生,所以就假設如果真的便成那種情況,那我覺得大家的立場都沒有錯。
如果我是越配,可以繼承遺產當然想盡辦法都要繼承啊!(尤其如果金額龐大的話)
那如果我是小姑,開什麼玩笑家產怎麼可以讓根本毫無血緣關係、甚至根本沒見過的人繼承?如果配偶也沒結婚幾年,那更是會想盡辦法讓可以繼承的數目降到最低。
所以我覺得沒啥好傷心的,在利益面前,這都可以理解。
不過說真的,換做我是小姑,除非家產是大哥自己賺的,不然如果是長輩以前留下來的祖產,我說什麼也不想讓遺產跑到現任妻子的孩子那裏去,不管是外籍或是台灣人都一樣。法律是有賦予一定權益,可是那只是法條,要拿那種東西做標準就已經是鬧到很難看了吧!
我認識有一戶人家,當年在分龐大家產的時候,兄弟姊妹之間彼此感情好,所以並沒有照著法律上的比例來分,而是把最多的給最需要的那一個人,彼此配偶也都沒意見。
當然啦最理想狀態就是,我覺的配偶的孩子要有自覺,要自動放棄,因為說真的你只不過是法律上是這家人,但實際上並不算。
傳統觀念下,家產是不給外姓的(包括女兒)...更何況是流落到沒有血緣的人手中
即使現代,我父母和公婆也有一樣的想法,還包括親戚朋友的耳語和推波助瀾
當然,如果家產是由丈夫的父母給的,它們希望回歸同性的名下,也無可厚非
但如果是丈夫自己賺的,他想給誰就自己的自由了
之前也有新聞是關於夫妻同時意外死亡,夫家與妻家爭奪財產戲碼,由於沒有子女,因此時誰死亡先後,就決定的財產是流入誰家...
(原作者於 2014-10-22 21:55:3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