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新加坡的鞭刑可以參考,因為亂世要用重典,不要再談什麼兇手有人權,那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的人權誰來顧?也不要說我們對兇手以暴制暴,和兇手有什麼兩樣?真的不一樣,因為兇手是惡意的暴力,法律對兇手的制裁是善意的暴力.
讓他生不如死 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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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持~
引進新加坡鞭刑,
每天鞭2下,連鞭一個月.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他對女童割喉兩刀,
女童親友(安排10~20人)也對他割喉兩刀.
(原作者於 2015-05-30 15:18:09 重新編輯過)
他們非常怕死.也非常怕痛.也很想活下去.才會裝神經病求減刑...
死刑才有嚇阻作用...
上次看電視.連再兇狠的大哥要上刑場都會腿軟的...
一定要讓這些人都嚐試到面臨死的恐懼...
(原作者於 2015-05-30 15:28:30 重新編輯過)
我覺得應該要鞭刑
然後再絞刑處死
因為我賺錢很辛苦
我 一 點 都 不 想 養 那 些 渣 渣
而且牠們只要“自首”+“犯後有悔意”或“精神異常”都不會判死刑
因為廢死聯盟因為人X基金會都會出來替牠們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