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現行法令是只有三天
而這三天要在老婆生產前兩天、當天、及後兩天
這五天選三天來申請
假設說如果生產日是在週日
就可以申請上週五、週一、週二
但有的公司行號沒有規定的這麼嚴格
所以還是要看公司
能確定的是現在陪產假是三天,五天的法令還沒過
陪產假是性別平等工作法規中的規定喔!
103年10月6日發佈最新法條修正內容為,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內,擇三日休陪產假喔!
原本規定是樓上阿敏說的方式沒錯,但本月6日修正內容且已發佈了(我是從事人事工作,所以剛好知道)。
下面就是法規修正內容: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SearchRange=G&id=108470&k1=%e9%99%aa%e7%94%a2%e5%81%87
(原作者於 2014-10-31 16:45:4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