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嫁為人妻,
就在結婚的第3個月,
跟婆婆起了口角,
隨口說了:婆媳不和
昨天回婆家,
婆婆不在,
公公告訴我:因為當年說了"婆媳不和",婆婆不肯原諒我
我告訴公公:婆婆當年罵我三字經,連我生小孩都不聞不問,連來看都沒有,難道他就因為"婆媳不和"四個字這樣對我。
我忍受公婆對我的屈辱,以為生了兒子可以化解彼此的心結,
沒想到,婆婆竟然為了"婆媳不和"四個字不肯諒解,
我沒日沒夜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兼差,
老公是服務業,我母兼父職,
這麼年輕就在你家受你言語羞辱,
從小到大從未被罵三字經,
卻像垃圾一樣的被你鄙視,
為什麼我要受這樣的羞辱,
我沒有拿一分錢,
我只不過跟你兒子結婚,
妳有什麼權利因為這樣一句話記我一輩子,
妳以前對我的惡行我都可以忘記,
為什麼你要因為這樣一句話折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