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殺童案之後發表的一篇文章:
因為這樣,我只能更努力的做廢死…
林欣怡(廢死聯盟執行長)
因為台南割喉案件,一些好朋友們開始動搖,也問我,「看到這樣的案件,你還支持廢死嗎?」
我真的很認真的思考了一天,我現在要回答這個提問,「是的,因為這樣,我只能更認真的做廢死。」
我可以理解所有人的憤怒,因為我自己也很憤怒,沒有人可以看到這樣的案件發生而無動於衷。我也可以理解,因為在意、因為生氣,這個時候很容易腦中就會浮現「死刑」這兩個字。我甚至無法保證,未來不會發生任何一件事情,讓我憤怒到「死刑」這兩個字出現在腦海中,讓我想要大聲的呼喊它為正義。
就因為這樣,我現在必須努力的做廢死。希望當那樣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死刑已經埋葬在歷史中,我能夠在腦海中呼喊它以發泄憤怒,但卻無法在現實中實踐它。
因為,我知道「死刑」是錯誤的。
死刑無法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死刑卻常常變成無辜受冤者的憾事。
有人一定會說,不要在這個時候跟我講冤案,因為割喉案是真真實實的發生,不可能是錯案。沒錯。但若我們要在這個個案中實踐死刑以達到正義,那我們就不能迴避「請問,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甚麼?」依照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殺掉致江國慶於死的人,甚至我們應該要殺掉我們的政府,因為江國慶是以國家之名被殺死的,但我們無法殺掉一個政府,難道我們要執行掉代表政府的那個人嗎?
只要死刑存在,當它實踐了幾宗大眾所認為的「正義」,它一定就會造成幾件無法彌補的憾事。因為,坐在審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我並沒有說,犯錯的人不需要受到懲罰,但是無期徒刑不夠好嗎?它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錯,但同時也避免了萬一冤案被執行死刑後,無法挽救的悔恨。或許你會進一步的說,為什麼我們要花錢養這些壞人?但是事實卻是,在監獄中的受刑人,他們必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他們勞動所得的二分之一會進入犯罪被害者保護基金中,他們是可以有所貢獻的。
想想,我們國家的被害者保護制度做的有多爛;但若沒有這些受刑人的貢獻,這個制度還可以糟到怎樣的地步?
我不是個浪漫主義者,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反對死刑。從這個具體的案件中,你可以看到加害者和被害者被塑造成是對立的兩方,但我看來,他們卻都是屬於弱勢的那一方。
針對這個加害者執行死刑,針對下一個可惡的加害者也執行死刑,還有下一個人神共憤的更是不要放過…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社會中嗎?不會的。因為大家矇起了眼睛,放任政府卸責,躲在死刑之後,而不去努力於社會的改善,犯罪成因的發現與預防。
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只能更認真的做廢死…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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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頭頭是道看起來沒有啥問題,凡夫俗子也找不到貼切的理由回應這篇文章,
而以下這篇文章就能完完全全回答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的一番話,
也讓我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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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也要治標 - 論死刑的意義
水若夢寫於 2012年12月5日9:56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日,台南殺童案震驚全台,隨後,因為嫌犯曾文欽偵訊時「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還要再殺人」這樣的言論,廢死與反廢死,又掀起了一片激烈的攻防。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這樣說:1、死刑是不可回復、逆轉的,殺人嫌犯可能抓錯、判錯,一旦死刑執行,將是永遠的遺憾;2、縱使殺人犯沒抓錯,也沒判錯,沒有給予犯人良好教養,放任他們行差鑄下大錯的社會與我們也有錯,不能全怪殺人犯!3、死刑並不能「完全」阻止殺人事件的發生!4、死刑可以用教化、終身監禁、心理治療取代,那才是「治本」的方式!5、主張死刑的人跟殺人犯一樣殘酷! 6、被害人家屬應該原諒死刑犯才能走出悲傷,若不能原諒死刑犯,被害人家屬就不夠慈悲!7、原諒死刑犯是一種人道主義,主張死刑是野蠻的報復主義!總之,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的作法,所以應該廢除。
針對這些論點,艾爾在此先陳述一個最講慈悲、渡化的佛教中的小故事:曾有一個婆羅門去見 佛陀,向他提出質疑,「說說死後是怎麼一回事吧,這樣才能證明你的法理是圓滿無缺的。」
於是佛陀這麼說:「曾經,有一個人遭到仇家暗殺,被一隻毒箭射中了,血流不止,人們把他送到醫生那裡去,醫生急忙的便要幫他拔除箭頭、止血、解毒,卻被那人制止了,那人說,『這樣只是治標不治本,究竟是誰想殺我呢?他是自己動手還是雇人出手呢?那箭是從怎樣的弓發射的呢?箭頭是哪裏打造的呢?毒藥是怎麼來的呢?如果不弄清楚這些問題,暗殺的事情就會一再的發生,即使拔除了箭頭、止了血、解了毒,也不過是治標不治本罷了。』於是他把所有的親人、朋友、僕人都派出去追查答案,堅持要等追本溯源才讓醫師動手治療,最後,還沒等到答案,他便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了。你覺得這個人如何呢?」
「真是太愚蠢了。現在、當下的危險不趕快處理,哪還有什麼治本的時間機會呢?」
「是阿。」佛陀說,「我們人生的短暫,就有如那血流不止的傷口,那五毒八苦(註1),就如同傷口中的箭頭,你不儘快先求離苦獲得解脫,而去追究那死後的義理,不就與那人一樣的本末倒置了嗎? 治本,也要治標。」
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所有人都互相影響、互相依存,因此當一個人生活在社會中,他的自由意志、權利便必須受到限縮,以避免他濫用他的自由意志、權利去侵害他人的自由意志、權利;
也正因為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因此就如同們人有時生病一樣,我們應該、我們也會盡心的去醫治它,以求康復,但有時我們得了如癌症這般的重病,在逼不得已,一般性投藥、放射性治療皆無效的情況下,我們也必須使用手術割除的手段。是的,所有的醫療方式都無法保證百分之百無風險(即使是一般性的投藥);是的,所有的醫療方式也都無法保證百分之百治癒,那麼,為何我們傷病時還是要進行各種醫療?艾爾認為答案不言而喻。
因此,艾爾也在這邊回答支持廢死的各位~
是的,死刑是不可回復、逆轉的,殺人嫌犯可能抓錯、判錯,一旦死刑執行,將是永遠的遺憾,但是,即使廢除死刑,一樣會有抓錯、判錯,一旦抓錯、判錯、放錯,讓犯人又再度殺害、傷害了其他人,同樣是永遠的遺憾;
是的,縱使殺人犯沒抓錯,也沒判錯,沒有給予犯人良好教養,放任他們行差鑄下大錯的社會與我們也有錯,不能全怪殺人犯,就像我們走在路上被喝酒駕車的人撞傷、撞死了,嚴格來說沒有謹慎注意行路狀況以至於被他們撞到的我們也有責任,但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受到這樣的傷害,人生每時每刻我們都在做著選擇,這些生活當中的選擇,我們是有著自由意志,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的;
是的,死刑並不能「完全」阻止殺人事件的發生,或許可以用教化、終身監禁、心理治療的方式取代,但,教化、終身監禁、心理治療的方式,同樣不能「完全」阻止犯罪的發生,甚至,也不能「完全」阻止殺人事件的發生;
是的,主張死刑的人跟殺人犯一樣殘酷,而若不能原諒死刑犯,被害人家屬不夠慈悲?還記得艾爾曾經受傷,縫合的傷口內因為清創沒有確實,整個發炎化膿潰爛,雖然殘忍、疼痛,艾爾還是必須用手術剪刀把潰爛的部位割掉,否則再來爛掉的可能就是整隻手,「治本,也要治標」,這在艾爾看來,才是智慧、才是慈悲。
在日本的世紀大案,1999年山口縣光市母女姦殺案中,未滿十八歲的被告福田孝行,在一審、二審的過程中,多次以書信表達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例如「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這樣的言論,直到2008年4月 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福田被告才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本案的被害人家屬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
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而我們更遺憾的,是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註2)。
地藏菩薩曾立下大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而今,我們行走於塵世,我們知道罪惡尚在,我們知道地獄未空,於是我們知道地藏菩薩還未能成佛;我們禮敬、懷抱人我本來無分、萬物一同的慈悲胸懷,因此艾爾堅定的認為,「治本,也要治標」,艾爾堅定的認為,維持死刑為法律最後的防線,在逼不得已時讓殺人犯在面對自身生命威脅,令他能真正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錯誤、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是最終極的生命教育,是死刑存在的真正意義。
註1:五毒八苦,佛法名詞。五毒,乃貪嗔痴慢疑;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五陰熾盛苦。佛法中稱此為人世一切苦受之根源。
註2:本段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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