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對夫妻日前至韓國旅遊,懷胎七月的妻子昨在首爾早產,院方要求兩百六十二萬元生產費用,夫妻因無力支付,請求外交部幫忙支付或代墊,遭拒後,昨指控官員冷漠。外交部表示,外館急難救助從未代墊或支付醫療費用前例,需夫妻自籌,但會協助家屬向院方請求打折,或轉到更便宜的醫院。
外交部:未有先例
孟先生昨在臉書指控,懷胎七月的妻子在飯店跌倒,送醫早產女嬰,院方收取台幣兩百六十二萬元的生產費用,孟男求助外交部駐韓辦事處,官員帶翻譯官到場,告知政府沒預算支付這筆錢,要其自行籌措,他痛罵:「台灣外交官真令我失望!」
《蘋果》昨電訪孟太太,她表示已先付四十二萬元生產費,但女嬰兩個月保溫箱費用高達兩百二十萬元,「政府願出錢是最好,代墊也OK!」
孟太太另要求醫院開立她是因跌倒才早產的證明書,但院方表示未目擊經過不願背書,孟太太盼外交部也能一併處理。
台灣駐韓國代表處表示,外館急難救助額度有一定限度,遇這類大筆醫療費,除請當事人先生聯繫在台家屬看能不能匯款,同時與醫院協調能否打折或轉到便宜的醫院,院方表示今天才能給予答覆。
外交部領務局官員指,外館急難救助金額來自政府預算與納稅人繳稅,過往從未直接代墊或支付醫療費用的前例。
健保可擔部分費用
中央健保署副署長蔡魯昨說,健保署無法全額負擔民眾海外就醫金額,但民眾仍可依「在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規定,每日可請領住院費七千三百零九元,若在國外單日住院費未達此上限,則採實報實領;高過此上限,超出金額仍須自付。
-
《蘋果》昨電訪孟太太,她表示已先付四十二萬元生產費,但女嬰兩個月保溫箱費用高達兩百二十萬元,「政府願出錢是最好,代墊也OK!」
我看到這句我快昏了...
沒事也要把我們的錢拿過去花嗎...,拜託叫他們自己努力賺回來
不知道外國沒有台灣醫療健保壓這麼低的金額,7個月了還趴趴走,出事了叫我們擦屁股嗎?
韓國生孩子給你200萬台幣已經算是原價計算了,要是你到澳洲那邊生孩子也是200萬,但是要改成澳幣(約2300萬台幣)
也要求醫院開這麼多證明要拿保險,何不一開始搭飛機前就買旅遊平安和醫療險.
還有說什麼外交部不幫忙,外交部的人員有幫你買奶粉用品甚至還幫你在醫療價格的保證人那邊當你擔保,不然你不用回台灣了,現在人在台灣孩子還在韓國,你還放得下心回來嗎...(如果是我,我寧可餓死我也不要離開我的孩子
還有外交部當然不付金錢,又沒這麼多錢付,要是付了,之後一大批人這樣搞不就好玩了?
以下條文明確的清楚講出不能代墊醫療費用:
駐外館處處理急難事件時,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不提供下列協助:
(一)金錢或財務方面之濟助。
(二)干涉外國司法。
(三)提供涉及司法事件之法律意見、擔任代理人或代為出庭。
(四)擔任民、刑事事件之保證人。
(五)為旅外國人住院作保。但情況危急亟需住院治療否則有生命危險,且確實無法及時聯繫其親友或保險公司處理者不在此限。
(六)代墊或代繳醫療、住院、旅費、罰金、罰鍰及保釋金等款項。
(七)提供無關急難協助之翻譯、轉信、電話、電傳及電報等服務。
現在只希望人在韓國的小BABY平安無事阿
有網路…因為被罵FB關了,聽說之前就有提到宮縮了
我覺得那對夫妻真的很扯,七個月要搭飛機可以,有什麼後果也要自己承擔吧,且如版媽說的,懷孕要出國,要出國的錢都有了,有差這保險嗎?更不用說已有宮縮的感覺,都生過小孩不知道這種情況最好是少出遠門嗎?
真的太……
我自己過年原本想上臺北拜年,也因為已經7個半月了,我無法肯定一點事情都不會發生,今年過年就乖乖待在家渡過。這真的是拿自己跟孩子不當一回事,也把事情都想像過於美好。去逛個夜市都好累好累哦!還能去到韓國玩???只能說我做不到!女人40歲還不到放棄的時候,抓牢髮根黃金救援期!理科太太:「妳的頭髮很可能還有救!」美國最新AI養髮液82%有感豐盈!
是100萬澳幣,打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