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孩子 立志當乞丐養活自己 只求溫飽 沒有傷害過人
有手有腳 學歷不高 時薪100 要做兩個人的事情 搞得人不像人 鬼不像鬼 做幾年變成110
或是你的孩子外表光鮮亮麗
背後誆騙老人青年人加入直銷 無論背後的產品根本是沒有用 只為了自己的獎金考績
利用公司職權A錢卡油 把別人的錢都挪到自己名下
害得人家整個家庭都毀了!! 所有積蓄也沒了
哪一個比較好 ? 做父母的都知道
乞丐 也許就是隱身人間的活菩薩-1
或許每個人成為乞丐的原因不相同
但放棄自己
然後等死
我覺得比自殺的人還沒勇氣...
版媽說的2種人都是極端的例子
我相信大部份的人只要肯努力就會有回報
不要為自己的懶惰找藉口
甚至神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