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非自願離職 可以跟勞工局申請失業補助 半年有6成薪 加油吧~~ 請老公在半年內儘快再找一份工作養家活口 才是上策
ONE PIECE發表於2014-10-29 12:20:25
非志願離職半年六成薪也不是無條件給付
每個月必須要提供勞工局至少兩次面試的證明的...
沒提出馬上補助就停了喔~~~
如果沒存款還是快點找下份工作比較實際
順便找了下國民年金減免條件,提供給板媽參考下,如果合條件的話可以去戶籍地的縣市政府或公所提出申請
(一)全家月平均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消費支出1倍者。
(二)全家月平均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消費支出1.5倍者。
*全家人口包含申請人配偶、一親等內直系血親、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納稅義務人。如果是你提出申請的話公婆是不算在內的,因公婆屬姻親。
(原作者於 2014-10-29 14:40:36 重新編輯過)
我想問的是,一年薪資快170,家中有一個讀幼稚園的小孩和另一個是八個月嬰兒,為何要放棄穩定的工作去冒險創業? 就算要辭掉也應該在確定新事業很穩定之後吧? 要不然如果跟一般人一樣,第一次創業一般都是失敗居多,那以後怎養家? 因為後面要再找工作就不見得有那行情了.
另外,你們要繳房貸,學費,銀行貸款,零零總總開銷,一個月才只要花上八萬?!?! 真的太厲害了!!! 我自己帶兩個上幼兒園的小孩,每個月沒房貸沒銀行貸款就要跟你們幾乎一樣的基本開銷了.
年收入170.......然後才四口人...這樣一個月要花上8萬?????
整個好不可思議~社會補助是要給"真正需要"救助的人...不是讓你們這樣的家庭拿來浪費的好嗎??
太誇張......一.一
TO.8F
帶兩個小孩在都會區上幼稚園每個月花八萬是很普遍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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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版媽的老公年薪一百七的工作不做,要出來創業這想法完全尊重,
但是社會福利真的不是用來補助你們這種只想省錢的想法好嘛!!!!
尊重一下我們這些守法的納稅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