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過期5天了.我想泡來吃.
被老公搶走丟垃圾桶.
買回來的烤玉米.放到隔天.
沒冰.結果又被丟了..
1口都沒吃.
我覺得日期只是參考用的.
只要檢查沒異味.沒發霉.
我都還是照吃..
他很堅持日期到了就不能吃.
不管有沒有壞.
外面現煮的.
隔餐就不準吃.
中午買的.不能留到晚上吃.
我還喝過過期1個月的比菲多..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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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菜市場很多賣即期品的攤子,我會買些泡麵、零食、飲料…等等,真的很好逛,還有二手商品攤,是我的掏寶聖地,舉凡衣服、鞋子、包包、床被單等等…
有些人可能會排斥這些東西,覺得省錢省過頭…但我倒覺得這是一種不會太花錢的娛樂活動,當然我只會買我自己要的東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