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結婚一開始,就幫夫家做市場生意
每天凌晨工作到早上
自己本身是設計科,也有在家接SOHO案子
我的案子一個月可以接到10萬
但為了老公,所以每天還是照樣去市場幫忙
從不有怨言
公婆也對我說,因為我是嫁給我老公,所以去幫忙是應該的
然後給我一個月兩萬元的薪水,還說這是爸媽疼你、給你的
我不在乎薪水,因為我只想幫忙我老公
結果老公二弟結婚,在外面找不到工作
所以也回來家裡的攤子做
但小嬸卻不用去幫忙,公婆是這樣對我說的:
因為二弟只是做暫時的,攤子最後還是給我老公繼承
所以小嬸不用來
接著我跟小嬸兩人接著懷孕 (我們同住在一起)
我懷孕、每天凌晨照樣去市場幫忙
她懷孕、每天在家沒事做,也不用做甚麼家事
小孩出生了,我們因為要忙著凌晨的生意
不得已小孩只好給保母顧24小時
她的小孩出生了,在家裡顧小孩、每天陪小孩
我就每天三頭燒 (市場、小孩、我的案子)
直到前陣子,我們夫妻倆無意發現
二弟的薪水跟我老公的薪水竟然只差一萬元
(8萬與7萬)
兩個人的職位不一樣,工作量也相差很多
一直以為二弟的薪水只有5萬多,就很多了
沒想到竟然有7萬這麼高
我老公雖然有8萬,但光是小孩的保母費、老大的學費
就不知要多少錢了
大家都同住在一起,吃家裡、用家裡,他們小孩還都自己帶
不用再多付保母費,難怪小孩每件衣服都是名牌
玩具一個買一個
最近我跟我老公都受不了了,直接鼓起勇氣說我們不繼承市場了
我們要自己創業,市場就留給二弟吧...!
(還簽了合約、蓋印章,說要把攤子給二弟,雙方簽名)
公公說,我離開了,誰頂我的位子
我說當然是小嬸,結果我公公竟然說:小嬸看起來不像站在裡面的人
所以我看起來就像????
當初是誰跟我說,老婆就要幫老公的忙,結果現在攤子給二弟了
卻又說小嬸看起來不像,所以不用去?
又提議說,那給最小的老公三弟做
(三弟目前27歲,卻只是個打工族,最近又剛好說要離職了)
結果我公公說,要給三弟做的話,一個月至少要給他4萬5的薪水
所以我這5年來辛苦做的,才拿2萬薪水是在裝小ㄟ?
當初話說得很好聽,說甚麼每個月給我2萬是疼我
現在聽起來真是可笑
現在終於要離開始市場了
覺得自己以前真的很傻、很蠢
在此奉勸所以有人,真的別當個天真又蠢的好媳婦
像我一樣,蠢了5年
接家族事業真的很辛苦
還好...妳只有苦五年就能解脫了
-------------
我看過的家族事業媳婦...印象最深,最慘的抱怨文
夫家畜牧業
夫妻倆加起來一個月領不到二萬(對!你沒看錯)
----------
妳老公還好自己也想離開家裡獨立
那位畜牧業的媽咪是老公堅持不肯離開....她還不知要熬幾年才能解脫
-------------
所以
要恭喜妳
真的,會不爽沒錯!
不過文中感覺你們夫妻倆感情滿好,轉個念想這五年都是幫老公的,就算啦!
這種事也真的就只能算了
我是被當成懂事的那一個,然後會變成什麼事都是公婆要我"算了",
什麼家和萬事興啦,不要為了這點小事弄得不高興啦,即使對方○○又○○......
是和老公講的,我不想去多說什麼,頂多見人就閃
軟土深掘,要自己硬起來才不會被欺負
老公也是接家族事業,不過還好是獨子...
一開始也是說嫁進來就是要幫助先生的忙
不過因為連生了兩個孩子要照顧
計劃延後了!
直到最近二寶要上學
才準備要好好學習辦公室的業務
結果剛好發生了一些事起了爭執
我也才知道公婆心中的我是個好吃懶做的外人
(二老覺得照顧小孩如同不事生產)
更是勾走婆婆心愛兒子的壞女人!
後來我也不打算幫忙了
老實說這個職責也不是非我不可
人人當可勝任,大不了花錢聘請
反正我幫與不幫,老公還不是領相同的薪水!
我看起來是覺得~~別想太多啦
我疑問是:小叔薪水不能和你老公差不多嗎?…
小嬸自己帶小孩,可是她沒有收入,你請保母,可是你還有兩萬收入和你說可以接到一個月十萬的案子耶…
另一個是既然你們決定放手不管家中的攤子了,他們要給三弟多少那是他們的事,就別再想了…
那是他兒子,你是"媳婦",你不能放在同等位子,是的,他是偏心的。不過你都決定不做了,就不管他們家的事了,以後他們的事你就當做沒看見就好…
況且,我覺得啦,你是去幫忙你老公的,公婆還額外給你兩萬我覺得還不錯啊~~~
這樣等於在家幫忙,可是你和你老公都有領薪水耶…很多麻麻在家幫忙根本沒薪水可領,公婆還覺得是應該的…
你老公和二弟領七八萬,可是三弟才領四萬五…我也覺得還好!!
以上是我看你的發文內容的想法…
其實公婆這種人本來就不該理會
對他們來說媳婦本就不該拿錢的.應該的是接手所有的事
老大本來就會被視為應該做比較多
他們有時會愛屋及烏又會分的兒子為標準
向你就跟老大等同!.老二就比較低.足次遞減
所以以後視而不見就好..只做自己該做或能做的
其他一概不理會..憑啥自己做得要死.別人就可以很輕鬆
沒有誰就像做啥的!只有想不想做而已
這種老古板就最討厭了!建議你以後只要打招呼完就閃人
公婆就是偏心又只照自己想的作的人..純粹順不順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