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服務業櫃台上班每天下班都要繳報表和當天的收入我有時也會去陪班但前兩天一如往常的陪我老公到下班下班前我老公把報表和現金1萬5都信封袋裝好交到老闆娘房門下的縫內<她們本來就是這樣繳交>~隔天打給我老公說錢不對只有6千7~結果我老公當下就說要報警老闆娘說還不用因為她早已去廟裡問太子爺了太子爺說我老公不可能做這種事也沒理由去做因為都是會扣到我老公的薪資~但太子爺居然說是我做的~!老闆娘也就咬定我做的還說要證明清白就要跟她下禮拜2去一趟廟裡太子爺會讓我心服口服~沒做就是沒做雖然委屈但還是答應去~報警的事要先去完廟裡她也才會去報~~只有裝錢的信封袋而已證據都沒有也沒監視器就這樣賴給我更何況樓上也有人住~~~所以我想請問我可以告她何種罪和賠償?或有人可以建議我該怎ㄇ做?最後就是拖到下周2才報案警察還會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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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去報警
不用等他你們自己去報
你公也是關係人經手人
那裝錢的信封袋你沒摸過吧?
警察已該會查指紋
若他一口咬妳
要搜集證據(錄音,簡訊....)
告她誣告,毀謗,侮辱....
總有一個罪名適合她
(原作者於 2015-08-05 10:47:4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