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寶寶是件幸福的事,為了讓媽咪們可以安心準備生產或照顧寶寶,政府也提供很多權益保障,媽咪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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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多資訊http://goo.gl/jRvrBF
請問育嬰假(留職停薪)
公司是否有權利更改 部門職位?
或是突然說不需要人力,特意刁難~導致無法回去工作岡位?!!!
(原作者於 2015-09-17 10:26:34 重新編輯過)
To 黃 Nicole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條第9項有規定,復職是指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的原有工作,另依第17條,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雇主是不能拒絕員工復職的喔。
性別工作平等法:http://goo.gl/9Hhm9A
更多資訊也可參考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topic.php?&bid=110&sID=4544465
To 期待寶貝來臨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規定,在公司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如果在公司服務未滿6個月,只要雇主優於法令同意育嬰留職停薪,還是能申請喔!
To 期待寶貝來臨
不論從事的是正職或兼職…,只要有加入勞保及就保,且符合這些保障給付等的申請資格,就可以提出申請。
另外,由於派遣勞工同樣適用勞基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所以還是可依規定申請產假等生育相關假別,這部分若仍有疑問建議您也可以再向地方勞工局洽詢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