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是在網路認識,七年前我懷ㄌ孕,問他要不要這個孩子,我要他想清,他說要
爾後,我和他結婚了,到前2年,我又懷孕ㄌ,我又問他,要不要這個孩子,他依樣說:要
但這次後續不一樣ㄌ,生ㄌ,後一年他完全變ㄌ一個人,從第一次不回來睡到365次不回來睡
我心冷ㄌ,我跟他說,你不愛我沒關係,但請你負起小孩ㄉ責任,多加關心關愛小孩
本來小孩費用他會出,但現在他跟我說如我不簽字離婚,他就會拔孩子帶走並且不會再拿錢出來
而今,我想放手了,本來我想我不管他在外做啥只要他有回來或有負擔孩子費用,我也隨他
但現他苦苦相逼視我如仇人一般
我想聽建議ˋ
買ㄌ一份離婚協議書
:孩子共同監護
:因是男方先主動要求離婚,孩子本屬雙方負擔,線全部該由男方負擔直到孩子成年
小孩由男方自己帶女方探視
這樣OK 嗎?
正因為是對方急著離婚
所以你有談條件的籌碼,不管是要雙方共同負擔,還是由對方全付(這你們可以去協調),我要提醒你的是,一次拿比較妥當歐。
看過多少付了兩期就落跑的對方,也有雖然付款卻處處刁難的對方,搞得拿錢一方好像乞丐。
別說這些不會發生,七年前的他跟現在的他,不就大不相同了嗎?
何況又不回家又急著離婚,想必有另一個人,那離婚後,心跟錢都向著對方可能性很大,變數又更多了。
所以,如果可能,一次拿。沒那麼多的話,至少也要先拿一筆,餘款後面再慢慢付。
建議你去法律扶輪基金會預約諮詢會比較清楚,另外養育子女到成年是雙方父母的義務,就算孩子歸男方女方只是探視...還是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扶養費喔...
所以建議您還是去法扶基金會問清楚.
我朋友慘痛的經驗是:律師費不要省!!!
當初我朋友也沒想太多<或不懂>,就只雙方和證人簽字後就分開了,沒想到一年後,他就開始不付孩子的扶養
費.但因協議書只註明一個月付多少,並未註明到期未付會有樣的強制處分.......,結果折騰了好陣子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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