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似乎大眾都是站在被性侵的女生身上,覺得學校沒處理好,利用網絡判一個老師及學校死刑。
我想說的是
當女同學在禁煙禁酒的校園 喝的爛醉 違法在先
發生事情後責怪學校沒有處理好
這就如同酒駕的人受傷 然後怪警察沒有保護好駕駛
是非不分
有的。似乎大眾都是站在被性侵的女生身上,覺得學校沒處理好,利用網絡判一個老師及學校死刑。 我想說的是 當女同學在禁煙禁酒的校園 喝的爛醉 違法在先 發生事情後責怪學校沒有處理好 這就如同酒駕的人受傷 然後怪警察沒有保護好駕駛 是非不分
亮堤發表於2016-09-26 12:38:17
不同意
第一
學校應該性平會,而且是保護當事人情形下
但學校根本就是百人公審了,還當案例公開討論
第二
當時是參加完畢業晚會
在開放不上鎖的公共空間私人歡送會
就算學校不應該禁煙禁酒
但也不代表一個違反校規在先的人就可以被強暴
第三
當時被害人男友是當場抓到王姓嫌犯的
而且也看到王姓嫌犯當場穿褲子
被害人體內也驗出王姓嫌犯DNA
而且當時也有很多學生看到
這個跟酒駕不一樣
酒駕行為害人害己
但被害人只是喝酒
不代表她喝醉就該被性侵的
所以我真的無法認同亮堤的說法
回應版媽
要教自己小孩
不分男女,
喝酒要適量看場合
並且離開視線的飲料不要再喝
不熟的人給的飲料不喝
1F媽媽完全劃錯重點,
1. 不管女生有沒有喝醉,男生都不可以性侵女生。
2. 我也是學校老師,對於校園的性侵事件,政府的法規有很明確的處理流程規定,發現之後24小時之內要通報主管機關,移送性平會處理,不可以由學校自己搓湯圓,用變通方式處理。霸凌事件也是,發現之後要馬上通報,這些事件都有統一的透明處理程序,學校不可以自以為聰明,選擇用其他方式變通處理。輔仁大學的處理方式完全是違法的。
完全不同意1樓的話!!!
我會這樣敎我的小孩
1.沒有任何人可以在未經你的允許下,觸碰你的身體、跟你發生性關係。即使他說你穿的太暴露,你喝醉了,你怎樣怎樣。這些都不是理由,只要你不同意,這些行為都不可以發生
2.如果真的被猥褻、性侵害,馬上到大醫院的急診室,要留下證據,避免對方逃脫
3.不要聽信什麼貞操!!!什麼被他發生過關係就要跟他在一起,他做錯,不是那個女生做錯,就算女生穿比基尼又如何。這跟酒駕不一樣,受不了男生要馬上離開。大頭要管住小頭
4.夏林清就是貞操派的,他並沒有好好的處理著個案子,他居然把它當作是study case !!!什麼叫做不要站在受害者位置!!!女生不致主被迫發生性關係,就是受害者!!!什麼叫做8樓的情欲橫流,你是老師看不下去可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