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在還沒修法前還是要放的
修法後就不一定了
而且其實以前雙週84小時滿工時的公司行號或是隔週休的公司
依法1/2、3/29、9/28、10/25、10/31、11/12、12/25這七天假本來就是該放的
只是因為在未實施單週40小時
有很多公司行號就已經是單週40小時或是週休二日了
所以這七天假平均分攤了
但如果是雙週84小時滿工時的公司行號或是隔週休的公司就要放這七天假或是另行給假
但很多公司行號都裝死沒有放也不給假
常以一句「依人事行政局放就放」或是「銀行放就放」帶過了
請問這個意思是學生沒有放假是嗎?只有勞工放假。
Blossom 40發表於2016-10-04 10:03:02
正確應該說是
如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就要放假
至於你說學生沒有放假嗎?
那就要看你指的是私立幼稚園內的老師還是公立僱員了
就有可能會發生9/28那種混亂的私立幼稚園放假,或是公立廚師、雇員放假,但公立老師(公務員身份)的要上班情形發生
像我老公銀行業
就會變成分行的人上班
總行的人就是皆留守或放假
分行以及總行留守的人就再發補休一日
看這次會不會有個颱風來神救援吧
所以我們是周休二日的公司... 是要還是不要放呢? 謝謝.(還是沒有很懂)
王喵苗發表於2016-10-04 11:23:14
很簡單
就是看你公司是不是單週40小時工時的公司
如果是40小時的話
10/25就要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