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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調查:您對家長能協同孩子選擇授課教師的看法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8 11:52:44 版主 68K

這個提案單純的只想表述以下理念:如果您的孩子在學校對授課教師的教法適應不良(無論翻轉或填鴨與否)或是其他種種原因而不滿(例如老師講太多廢話、表達太多意識形態、或覺得情緒控管不佳、或管教方法不適合等等)。而賦與您一個能試聽評估,而能轉換教師的權利,您想不想擁有?而不是現在遇到此類情況、家長只能默默承受,或是單打獨鬥的、常常無法做出改變。

 

請您問問自己,如果您的求學過程中,如果能有選擇老師的機會,您的學習興趣與成效會不會更好?也請您問問您的孩子,如果讓他有選擇老師(家長協同選擇)的權利,他的學習會不會更快樂、會不會更有效果?如果答案是正面的,您想不想幫助孩子?

 

適合的老師可能影響人的一生,也常會增進學生學習的樂趣與成效;相反的,不適合的老師,在社會上也有發生一些對孩子極負面影響的案例,也常常會使學生學習成效不佳,也造就了補習班的盛行。這個提案的訴求,其實僅僅想表達以上的理想。透過權利的賦與,讓孩子更快樂與有效的學習,讓家長更能落實監督與意見反應的權利與提升對學校教育的滿意度,而老師也更能朝向適合學生學習的教法精進、在班級經營管理上,也往更管控好自己的情緒,更正向的方式來對待學生。

 

這個改變,能創造的效益極大,當然也有些負面影響,而支持者也是因為認同正面效益遠大於負面效果或是所要實施的成本才會附議,如果您對此項理念有具體反對的論述,而不是在討論填鴨與翻轉的優劣,非常歡迎您的提出,謝謝!

 

附帶一提,昨日我帶小孩參加了”雜學校:教育創新展覽”,會場共展出了一百多個體制內外翻轉教育者與教育創業家的創新運用,整個會場擠滿了人潮,特別是國高中生的人數占比最多,當然家長帶小孩參觀的也有不少。在會中我也向教育意見領袖、或是幾個體制內學校的參展單位,詢問對落實家長「教師選擇權」的看法,讓我收穫非常多。分享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回饋與發現如下:

 

當初我在設定此議題的目標群眾時,也納入那些已經學習與精進以改變教法的老師(也就是翻轉教師),我想這些老師應該樂意被選擇,他們也會希望影響更多老師來做教法的改變與精進。結果我詢問一個國內最大翻轉教育的教師團體-學思達(推動4年,受過培訓的教師應該破五千,另外一個是師鐸獎得主王政忠老師的MAPS培訓團體,推動14年,受培訓的教師也應該破五千人)的行政人員,發現家長之「教師選擇權」已經在中山女高落實了。不過他們落實的方式,是讓家長能夠選擇要不要上「學思達專班」。其結果是,選擇的家長太多了,只能抽籤決定,而此舉也造成一些阻力或是負面影響(我推測是來自學校其他的教師)。而學思達教師團體,也早已向教育部提案,要讓全台灣各級學校(國小到高中),也能落實家長有權選擇「學思達專班」

 

個人對學思達教師團體是非常敬重與感謝他們對教育的奉獻,他們能夠花很多時間來學習與精進此項教學方式,也花很多時間來重新備課。而我也遊說這位行政人員,彼此推動家長「教師選擇權」的核心理念一致,雖然做法相差很大,他們的做法會遇到約九成以上非學思達教師的反彈與阻力,而我提案的方式能夠匯集認同此理念之家長力量,一同合作才能更有力量。

 

最後,我再針對家長對此項選擇權開放的疑慮,經我連日來的意見詢問,排除掉填鴨與翻轉的爭論,我發現有一項家長可能共同的疑慮,也就是我訪問的某位教育意見領袖的意見,她認為教育是專業的,這個提案會干擾了這個專業。在此我說明一下,教育有其核心專業的領域,家長運用教師選擇權,能夠讓教師朝向更適合孩子的教法精進,落實此項人民監督教育意義之權利,是正向的干預;當然如果您認為是負面的,我也表示尊重。另外,教育的專業,特別是在政策領域上,是誰來定義何者應該被推動,何者不該被推動?其本質上是一項權力運作的結果,也就是說,這個專業是被一群能集結社會主流力量的菁英分子來定義。這些主流菁英所推動的廣設大學、削弱技職發展等等許多錯誤的教改措施,您覺得是專業嗎?現在一大堆人對考招制度的不同想法,其最後政策制定的結果也是不同團體權力運作下而得出所謂的專業。而有一大堆人脫離學校教育體制,走自學或創辦實驗學校,他們的想法就是認為現在學校教育的走向,已不能滿足需求,而自己自立門戶,來定義他們認同的教育專業。

 

當然,家長「教師選擇權」到底是不是專業,對人民的正面效益是否遠大於負面效果而值得推動,我相信多數人是不會附議支持的。家長會有疑慮,我也能諒解,目前是一個宣傳且讓家長思考的階段。在過去,教師的教法無啥不同,對某些教師不滿的力量也很難集結,最多就是運用家長力量來讓不適任的教師離開該班級,這可以說是家長「教師選擇權」的初步運用。現在,教法越來越多元不同,選擇授課教師的實質意義也越來越明顯,甚至教師團體也已落實部分的家長「教師選擇權」,並且提案教育部要求開放讓家長選擇這個教師團體所開設的專班,可見教育部對此項權利的開放,已經有了討論。我相信,未來某年的時候,可能人民已經習慣擁有此項權利,就像人民獲得民主自由等權利一樣認為理所當然。是不是現在,我希望家長們可以好好思考一下,單純問問自己,問問孩子,如果能讓家長協同選擇授課教師,自己與孩子會不會覺得有幫助,學習能更快樂,更有成效?您想不想幫助孩子?您覺得開放此項權利的時機到了嗎?

 

我們對此計畫的實施也是主張循序漸進的,先讓教師有三年緩衝,選擇要不要去提升與精進適合學生的教法,實施後也會從部分學校試辦,再逐一推廣。初期,也不會強制要求所有教師半公開的試教,僅提供對自己有自信的教師能夠試教之場合,以吸引家長與孩子的選擇。最後的目標才會連結到:獎勵被選擇較多的教師,也把一些持續被選擇最少的教師,這些讓家長與孩子認為不適任的教師,能退場而讓新生代的教師能早日進場服務社會。

 

如果您對此項權利有具體反對看法,除了翻轉與填鴨之論戰、以及應先實施其他教育改革等論述外,非常歡迎您提出論述!

此外,我也希望家長如有任何憂慮之處,不便公開表達,也歡迎私訊給我。各位的意見將會是對落實此項理念的幫助,非常感謝!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8 13:04:01 #1F
 

補充說明一下:

1.開放選擇的範圍限定在公立小學(至少3年級開始)到高中

2.效益上希望讓孩子在學校就有適合自己的教師授課,減少課後補習的花費。

3.實施上,鼓勵家長平常與老師互動時,只採用良性建議的方式,而非以此選擇權對老師威脅或類似其他權利濫用的方式,破壞此項制度良善的用意。

 

我希望各位熱心的網友能夠回覆此調查問卷,在此先不論細部計畫,只就賦與家長「教師選擇權」這個理念來調查:選項如下

A.您會參加公民提案連署附議:原因1.您曾被不適合的老師教過 2.您的孩子現在被不適合的老師教到 3.您想備用此項權利  4.其他



B.您會參加連署附議且會幫忙跟親友宣傳:原因1.您曾被不適合的老師教過 2.您的孩子現在被不適合的老師教到 3.您想備用此項權利 4.其他



C.您不會附議:如果可能的話,請寫下具體理由或疑慮(請不要包括像是1.會干擾教育專業,2.其他教育改革較重要,3.現在無選擇權就很好了,以後也用不到;因為這些理由我已經知道了);當然也可以不附理由只表達不會參加附議。

 

我能了解大多數家長不會附議,但您的意見仍然對我們的提案修改很重要,謝謝大家!

(原作者於 2016-11-28 13:07:19 重新編輯過)

unonothin
knick 2016-11-28 13:43:04 #2F
 

教育現狀是一部破敗的汽車,A說是引擎不夠力,B說是輪胎太耗油,C說駕駛技術差,D說誰教你走這條山路。

 

從選師權切入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先不說可行性,選師 / 開課 / 學生組成方式等是相互連動的。小學低年級實施選師權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國中若要實施選師,得先處理好常態分班/分級上課的問題。高中則有程度分校/程度分組分班的問題。

 

公民科適合作常態分組的討論,體育課也適合選修不同球類活動。需要循序漸進先備基礎的科目若採用常態分班加主題式翻轉容易流於表淺。

 

用少部份社會科的想法套用到所有學科是一場發生中的災難。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8 14:14:17 #3F
 

從選師權切入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先不說可行性,選師 / 開課 / 學生組成方式等是相互連動的。小學低年級實施選師權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國中若要實施選師,得先處理好常態分班/分級上課的問題。高中則有程度分校/程度分組分班的問題。   

knick發表於2016-11-28 13:43:04

非常感謝您的批評指教,您的回應中有些具體的看法與抽象的批評,我會將您認為"要先解決常態分班/分級上課才比較可行的看法"吸收進去。 也附帶再重申,目前選師制度已經有限度的在中山女高「試行」了,我並不了解該校常態分班/分級上課的狀況,但我認同在某些學校會比較容易成功,所以會建議讓有意願的學校先試行,然後檢討評估,以分階段的方式實施。

 

另外,選師權與能力分班其實核心觀念都是在不要常態分班,但能力分班爭議很大(從過去到現在還在爭辯),選師權的概念是以家長與學生選擇較適合學生學習方式的角度來分班,坦白說我覺得把能力分班融合進選師分班會造成更大的爭議,也會模糊了焦點,但仍謝謝您的看法!

(原作者於 2016-11-28 14:28:46 重新編輯過)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8 15:31:46 #4F
 

附帶補充一下,

選師分班在過去已經以兩種類似型態存在,第一種是個別的家長運用關係,在檯面下運作,這種情形很多,現在常態分班應該很少見了;另一種是家長對不適任教師集體要求學校換老師,案例較少。

 

我不知道目前國高中高職有沒有相同選修課而有兩位老師教授,且自由開放讓學生選擇,如果有,也是在落實「選師分班」。另外,雖然大學不在本議題範圍內,但這種相同選修課不同授課老師之自由選擇的權利早就有限度的存在。

 

現在在國教階段,想要全面開放有限度的選師分班,就是要讓過去已有的類似制度,公開透明化,且家長與孩子共同決定,家長也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強要孩子選擇孩子不喜歡的教師,這部分會注意與設計機制來避免。

(原作者於 2016-11-28 15:32:26 重新編輯過)

小魚丸 的媽
小魚丸 的媽 2016-11-28 20:25:39 #5F
 

高中的部分,107課綱實施之後,

因為必修學分門檻降低,

會有比較多選課的空間,

 

小學跟國中的部分,難度真的很高,

國中小的彈性課程很少,幾乎都是必修,

全校幾千個學生,

每個學生對每個科目都可能想要選不同的老師,

在校時間一堂課接一堂課排得滿滿的,

幾乎完全沒有空堂可以緩衝,

也不見得有足夠多餘的教室可以彈性安排,

這個課表要怎麼排?

 

還有就是,看試教選老師,

是有意義的事情嗎?

現在的教師甄選都非常難考,

錄取者幾乎都是過關斬將,百中選一,

試教一節漂亮的課是沒有問題的,

長久的教學與教室管理風格才是重點。

 

我想重複我在另外一帖的問題,

提案人有研究過這種制度在其他國家的先例嗎?

尤其是初中跟小學的基礎教育,

有哪個國家是實驗過這種想法而且成功的?

具體是怎麼執行的?

 

教育行政是很複雜的工程,

不是自己希望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高中,國中,小學各有不同的技術困難要考量,

不能說看到某高中做了甚麼事,

就以為可以推廣到國中跟國小,

最好先多做一點功課,

研究一下已經實施的先例,

再來設計提案,會比較有說服力。

Jessy
Jessy 2016-11-28 21:29:26 #6F
 

家長協同選師的理念在國中小學會遇到很多問題,列舉幾項疑慮:

1.開放試聽的過程冗長,家長連參加班親會出席率都不高,何況是聽好幾場教師試教?

2.教師資訊公開透明化,會導致家長以學歷而非實力來挑選。(目前尚未有國中小學師資透明)

3.試聽選師對於配合度不高的家長,可能會只參考口碑造成「西瓜

效應」,沒被選課的老師未必教學不彰,而抽籤沒上的學生也可能遇到家長私下運作,增加校方困擾。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9 09:21:53 #7F
 

家長協同選師的理念在國中小學會遇到很多問題,列舉幾項疑慮: 1.開放試聽的過程冗長,家長連參加班親會出席率都不高,何況是聽好幾場教師試教? 2.教師資訊公開透明化,會導致家長以學歷而非實力來挑選。(目前尚未有國中小學師資透明) 3.試聽選師對於配合度不高的家長,可能會只參考口碑造成「西瓜 效應」,沒被選課的老師未必教學不彰,而抽籤沒上的學生也可能遇到家長私下運作,增加校方困擾。

Jessy發表於2016-11-28 21:29:26

非常感謝您的寶貴意見,非常中肯。

昨日我找到了一些美國關於選擇教師分班的資訊,分享給您與大家參考:基本上美國的公立學校校長權力較大,因此已經有實施直接選師的公立學校,但更多的是,家長雖然不能直接選擇,但是學年開始前,校長會發問卷,讓家長寫下關於孩子學習方式偏好的調查(各校自行設計問卷,目的在適性學習),然後再幫孩子分班;而能直接選師的學校,通常也會問一些關於孩子學習特質的問題,再綜合起來分班。您的某些意見,在專欄作家中也有提出,而此議題在國外辯論網站上也有大量的討論與投票,就理想性而言,贊成與反對的人比率約為66:34。

 

經過多日的意見徵求與考察國外狀況,我將會改變提案的內容再提出。第一個提案,會類似學思達團體他們的提案,不過含括教學法範圍更廣,能提出申請者也包括家長,概念是:如果某老師有特殊的教學方式,可直接向學校的編班委員會提出申請,讓下學年時家長能偕同孩子有一選擇的機會,而非像現在無選擇的機會(除了中山女高外),也讓不喜歡特殊教學方式的學生能夠避開該教師;另外,家長如知悉該校有老師已經實施特殊的教學方式,也可申請下學年讓家長開放選擇。至於教學方法特殊與否,須先經編班委員會確認。這裡也不強制要舉辦試聽,詳細實施方式由各校自訂。另外也會包含每學期結束的教師授課滿意度調查與建議,讓家長與孩子能多個管道表達想法。

 

另外一案,仍然會以家長偕同孩子選師方向走,不過只有校長就有此權力(不須經校務會議)進行特定年級科目的選師分班,且須經主管機關來核定後才能在下學年實施。主管機關核准辦法也是自訂,基本上希望能納入家長同意,但門檻不宜太高。此舉是希望讓校長多了一項治校方式,每學年結束時,也會要求校長對於家長偕同孩子選師做一意見調查,辦法授權給校長自訂。如果校長評估後覺得可針對某特定年級科目來實施,在經過主關機關核准下,即可試辦了。其背後目的不再贅述了,只不過這次係仿效美國公校的做法,讓可行性提高。

 

透過這次提案,我也將國內"法定"能實施的編班方式做了了解,因為現在特殊教學法越來越多,有些學生喜歡,有些學生不喜歡,提案的目的在讓學生能更適性學習,而不是隨機的分班,如您對以上修改的提案有任何意見,也歡迎提出,謝謝!

 

也請不要再對1F的提案做回應了,因為我不會那樣建議推動了。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9 09:46:13 #8F
 

 提案人有研究過這種制度在其他國家的先例嗎? 尤其是初中跟小學的基礎教育, 有哪個國家是實驗過這種想法而且成功的? 具體是怎麼執行的?   教育行政是很複雜的工程, 不是自己希望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高中,國中,小學各有不同的技術困難要考量, 不能說看到某高中做了甚麼事, 就以為可以推廣到國中跟國小, 最好先多做一點功課, 研究一下已經實施的先例, 再來設計提案,會比較有說服力。

小魚丸 的媽發表於2016-11-28 20:25:39

謝謝您的意見,美國的公校已經有在實施,主要是在做適性分班。校長會請家長填關於孩子學習特質的問卷,然後校方再依此來編班,直接能選老師的學校也有,我想應該很少,他們也是會做問卷了解孩子學習特性,然後綜合考量與你選擇的老師搭不搭配,再來編班。 至於所有美國公校有多少比例採用依照"適性分班"或"選師分班"與其實施成效,還找不到數據或研究報告。我僅能希望,透過此議題炒熱討論,能讓教育部針對此議題做比較研究。不過,因為已經有教師團體提案了,如果再加上家長團體的提案,我相信教育部會更積極去做些研究了解。

 

 

目前我已將提案執行方式做修改了,仿效美國公校的方式,採取的是先制定行政規則,授權學校能有法源實施"特殊教法分班"與"選師分班",至於觸動分班的機制,我在上一帖也已提出,基本上是讓學校除了現行編班方式外,多了選擇,可以不會像現在"學思達教師團體"要實施"特殊教法分班"時,遇到校內太多阻力而無法落實。

Jixan Liu
Jixan Liu 2016-11-29 10:00:03 #9F
 

補充一下,這幾天我將會撤案後重新提案,提案方向如前兩帖所言,請忽略1F的提案。

 

如果各位網友覺得有一些想法與其相關("特殊教法分班"與"選師分班")想包入我的提案,或是對我新提案(雖然還未完整論述,希望大家能看懂)的正反面建議,也歡迎提出。如對新提案有不了解之處也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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