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誰先擲、誰後擲,贏對方的機率都一樣, 我們把兩人擲的點數(博,狂)以數對形式表示, 由於兩人可以擲出的點數都是1-6,共有6種點數, 所以總共的事件數是6x6=36, 平手的狀況是(1,1)、(2,2)、(3,3)、(4,4)、(5,5)、(6,6)六種, 所以說有扣除這六種,兩人贏的方法數分別是(36-6)/2=15種, 所以贏的機率有15/36。 如果你覺得兩人各有勝負的比率是相同的, 但是不確定我這個數字對不對,那我把15種都列給你看: (博,狂)= (6,1)、(6,2)、(6,3)、(6,4)、(6,5),共5種;(6,6)是平手,我們不算。 (5,1)、(5,2)、(5,3)、(5,4),共4種。 (4,1)、(4,2)、(4,3),共3種。 (3,1)、(3,2),共2種。 (2,1),共1種。 所以所有的博派>狂派的事件數確實是5+4+3+2+1=15種, 故機率為15/36沒錯~~ 知識+有人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