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知道國中之銷過辦法
是否都改為逾學年度仍未完成銷過
則前一年之處分將不得再申請銷過 ?
目前學校之規定:
(一)自事實發生日滿30日始可申請銷過。
(二)跨學年度即不得再申請銷前學年度之處分
104學年度時,即不再受理103學年度以前之處分銷過。
(三)當學年度下學期上學的最後一個月(6月份)之處分,可於新學年度上學期開學前申請銷過。(四)暑假(含暑輔)之處分納入新學年度申請銷過。
孩子目前仍有三小過未銷,導師叫他自己找愛校服務銷過,孩子只找到每天午
休半小時的愛校服務,若導師不出手幫忙,到學期結束恐怕銷不完,請問能如
何積極一點銷過呢?若仍有小過,免試入學成績是否就差了一大截?
關於銷過
每個學校的規定都不同
只能依照各校的規定去辦理
不同考區對於有沒有記過的超額比序規定也不同
有些考區完全沒把功過算進去計分
有些考區有計分
所以要看你們的考區在哪一區才知道
有計分的考區即便銷過之後
還是會比沒被記過的人少幾分
但沒銷過扣的分數更多
不過有些私立學校是不太在意這部分的
我兒子班上好幾個同學在會考前就已經確定有私立高職可以念了
看你這麼寫, 似乎每校不同.
我們校, 好像畢業10年內, 都可去學校愛校服務抵過, 取得畢業證書.
我女兒約一個月前跟我提過, 是否十年記不清, 但數字很大/年限長, 學校鼓勵畢業生回校取畢業證書.
你是基北區嗎? 若基北區, 12年國教和畢業證書完全無關.
http://topic.parenting.com.tw/issue/12yearseducation/criteria2015/01.pdf
基北區沒有畢業證書, 會考考好, 體育那些有及格, 志工其中三學期做滿各6小時, 考上建中, 依然可以報到.
基北區的比序方法,真的就是會考; 其他東西, 程度好/家長有注意的, 肯定都滿分.
若國三下, 可能也沒有比賽或什麼好康可以參加了, 若沒有其他功可抵, 就只剩勞動服務了.
我校用勞動服務銷過, 太可憐了, 一小時才抵一支警告.
3大過要27小時, 那來的27小時? 不過, 會考已結束, 閒著閒著, 可考慮.
我女兒同學被記警告, 多是作業沒訂正.
她上週五才聊她科任老師中, 歷史老師最愛記人警告. 考卷10題以上忘了訂正, 記警告.
一般是成績差的孩子被記警告.
成績好, 一張考卷錯一題二題就很倒楣了, 那來的10題?
國中小考多, 對成績不理想的孩子, 連訂正都可以記警告, 真是太倒楣了.
我們校還有上學遲到記警告. 官方明訂7:30. 但不成文是7:35到校累積5次一支警告.
我家小人近一年, 上個月被記第一支警告了!!
我們班, 七個學生真住學校附近, 其他人都不知打那來的. 警告家長注意行車時間啊. 哈哈.
我就學時的警告或過, 都是抽煙/酒/打人之類. 現在許多孩子因細小的雜事被處分. 時代不同了.
先謝謝你們的回應!
我們是中投區 我剛去查了中投區比序
若仍有小過未銷 就少加 6 分
去年聽說志願序差1分就很多 差 6 分豈不慘兮兮
皇帝不急 急死太監
孩子不是很積極 又常惹導師生氣
我不好意思開口請導師幫忙 哀~
孩子不是很積極 又常惹導師生氣>>>這句比較重點, 否則如果導師不幫忙, 還可以讓孩子去找各處室主任老師, 努力利用午休或者下課時間幫忙處理一些事務,應該就可以爭取一些嘉獎, 但是如果孩子自己不願意積極銷過, 恐怕就算你去拜託班導幫忙也徒勞無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