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三月帶女兒離開生父。
我們沒有結婚,但是女兒出生時有生父認領。
所以女兒的父親欄是有名字的。
但也因為如此,今天的路這麼難走。
希望可以給未婚以及報戶口是否要生父認領的媽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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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
離開他時,他把以前生活在一起的錢全部討回去。
一毛也不留,還好在一起前自己有存款。
所以離開他三個月內,我找了房子,和女兒相依為命在外面。
也讓女兒去讀書,等到女兒適應,開始找工作。
但一直找不到可以配合女兒的,最後身體檢查…
確定自己得了乳癌,要說我幸運嗎?或是不幸?
因為癌症,所以有保險理賠,可以過日子。
到這個月過年前,我才治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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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問題
剛帶女兒出來生活時,朋友叫我去申請補助。
我打了1957,有社工與我連絡。
要幫助我,而我也申請到第一筆。
是大溫暖,一萬多元。
但接下來的就不行了。
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生父認領。
我不知該笑還該哭。
我不知算是單親媽媽還是未婚媽媽。
總之我女兒爸沒有連絡過了,獨自帶女兒生活。
這份事實在社會局裡面沒有用。
社工見我病了,要替我申請補助,都過不了。
社工說我是特殊境遇婦女,但申請上就是卡在生父認領。
在社會上來說,女兒算是一個正常家庭的已婚子。
儘管事實不是,也被歸類已婚子。
所以各位未婚媽媽,請想清楚,在未結婚之前。
孩子是否要生父認領,要考慮好。
結了婚在辦認領也不會太晚 。
才不會像我一樣,比離婚的人還可悲。
離婚還有離婚證書可以證明。
而我什麼都沒有,口說無憑,無奈呀。
(原作者於 2008-02-20 15:48:57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08-02-20 15:49:28 重新編輯過)
版媽加油耶.....您目前狀況呢?
我當時也是想蠻多,所以不想為了讓小孩有個父親的名字而去讓他被認領~幸好目前為止,我的堅持仍是對的,也少了許多麻煩事
真的是如同版媽您所講的"結了婚在辦認領也不會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