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談離婚
我以後要回去工作,小孩一定要請人帶
可能會請外勞,因為保母費真的太貴
外勞一個月要2萬多
我房貸要1萬8(現居地還貸款380萬在桃園)
老公說每個月給我2萬養兩個小孩(說好給到小孩大學畢業)
我一個月12小時制月休8天,賺4萬5仟
我只有現金130萬(賣掉以前的套房跟老公平分的所得)
這樣養得起兩個小孩嗎
請大家給我意見.....
如果小孩1人1個,老公就不會再給我錢
我只要養1個小孩,請保母,付房貸
還想請問,當另一個小孩在老公那裡的媽媽們
會不會很想很想小孩,又如何調適心情
必竟我也很怕老公說好要給2萬
到時又要看他臉色,又不按時給
那我真的會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