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動手就是一種危機了!我前夫就是有這樣的行為,他是會砸爛家中物品還不時會警告我哪一天捉狂可能會打死我....我的兒子不到一歲我就主動提離婚,而且也去警局通報家暴(行為與言語威脅),娘家家人也能體諒我支持我,當然要娘家家人接受離婚的事實也是經過溝通吵架憤怒不諒解到願意接受事實,所以我花錢請律師寫離婚協議書內容約定一些事,前夫也是拖了將近三個月才被我盧到簽字並到戶政辦理,這一場人生的噩夢終於結束!兒子跟著我在娘家生活的很好很快樂無憂無慮,我深信這才是給孩子的幸福,幸福的定義很廣看你要用哪個角度去想!女生提離婚也讓我前夫那裡的親友很不諒解把我講的很難聽,但是我們根本不想去想這件事,因為時間會證明一切,也不需要為了不必要不重要的他人影響自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