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的資訊太少呦~ 以我的例子來說 小孩戶口在哪?娘家 小孩上幼幼班誰接送?娘家 小孩學雜費生活費誰出?各出一半 再來就是比後援, 我們住娘家對面,是都市的市中心,連小孩幾年後的學區我都安排好了,通常我去上班的時候,她去上學,放學在我爸媽家等我下班陪她;而婆家在鄉下,小孩一年只去過幾次,如果判給男方,他在台北上班,小孩丟去鄉下,小孩要換環境,又是隔代教養,怎麼看條件都沒有比現在好. 所以最後我們連法院都不用去,是男方自己考量之後要我不准跟他們拿一毛錢,但是兩個小孩都給我也改跟我姓。 以你的情況,是不是真的能給孩子比較好的環境?能不能給他更多的愛和保護?想想你過去為孩子付出了多少?將來能為他做到什麼程度?再決定到底要怎麼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