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王國的愛哭王子和強悍公主 會員登入

 

 
位置--> 筆記本♨ 懷孕 ♨

 產前檢查越早越好2004-01-17 Page:1/1

產前檢查的目的是希望經由產科學之知識,利用檢驗方法及特殊儀器檢查,來偵測胎兒在母親子宮中的成長發育,及母親在懷孕過程中之生理變化是否正常,並預防產科併發症的發生,進而能平安的產下一位健康寶寶。
  產前檢查應該愈早愈好,最理想的時間應該從月經過期,確定懷孕試驗為陽性開始,同時孕婦必須提供產科醫師正確且完整的婦產科病史及內科疾病史,如是否長期服用藥物、高血壓、糖尿病及家族遺傳性疾病等之相關資料,以供往後產前檢查之參考。
  一般建議孕婦於月經過期兩週(約妊娠6週)時必須做超音波檢查,以確定是否正常的子宮內懷孕(排除多胞胎、子宮外孕、連體嬰、萎縮性胚囊等之可能性),如此才能算出正確的預產期及日後產前檢查的時間表。一般若無特殊情形,在妊娠28週以前應每月產檢一次,28∼36週之間則每兩週產檢一次,36週以後每週皆要產檢直到生產為止。

產前檢查之項目包括一般項目及特殊檢查項目兩種。所謂的一般項目包括孕婦之血壓、體重、尿液之蛋白質及糖份之定性檢查,子宮底高度及腹圍大小之測量。胎兒方面則胎心音、胎位、胎兒活動性之檢查。這些一般檢查項目是每次產檢都必須做之常規檢查。

      (節錄自嬰兒與母親雜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