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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教養的方式與技巧2007-05-08 Page:1/1

作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實施管教甚至是引導兒童行為的重要方面。對孩子的管教既要做到教導、訓練、糾正他們,又要不致傷害到孩子的自尊,從而使他們失去信心,教育的目的就是要雕塑孩子的意志而不傷害他們的心靈。父母如果只注重建立孩子的自尊心卻不加以管教,那也無法完全建立他的自尊心,因為缺少管教等於破壞孩子的自尊。

第一節 管教的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教導
  教導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傳遞知識,教導孩子基本的生活基礎,以身作則或用教導、命令的方式的來傳達。教導孩子常採用如下一些具體方法:
(1) 父母以身作則,按自己的標準行事;
(2) 非正式的教導,利用每個機會非正式地把自己的價值觀和標準教給獨兒女。
(3) 正式的教導,拿出特定的時間教導兒女。

二、第二階段:訓練
  訓練是指父母應該在教導過的那些方面幫助孩子養成習慣和發展潛能。訓練孩
子常有如下一些具體方式:
(1) 和孩子一起動手做,一邊做一邊教;
(2) 教導比較複雜的事或觀念,一次一種;
(3) 談論一個問題,借此得到比較深入的知識,錯誤的觀念也能澄清;
(4) 在這階段使用獎勵的方式非常有效。

三、第三階段:糾正
  糾正是指採取行動以改正孩子的行為,好讓他遵行前面的訓練與教導。糾正行為一般有如下一些具體方法:
(1) 直接果斷式的溝通;
(2) 打屁股;
(3) 自行負責;
(4) 違者受罰;
(5) 不理不睬。

四、管教與懲罰的不同
  管教有時會被認為是約束,是不好的,實際管教真正的含義帶有積極性和鼓勵
性,甚至是愛的明證。管教的動機是愛與關心。
第一階段 教導:以愛和鼓勵教育指導孩子成長。
第二階段 訓練:引導、訓練教會他們成長的方法與技巧。
第三階段 糾正:用某些手段和行動遵守先前的教導,矯正和調整他的言行。

  而懲罰並不時糾正,是一種不適當的教育方式,暗示著對孩子的處罰、報復,孩子因此為他的錯誤行為扯平、解脫,沒有起到糾正的作用。

  管教與懲罰有如下不同之處:

      懲罰         管教
目的    為了反擊而處罰    為了糾正和成熟而訓練
焦點    過去錯誤的行為    將來正確的行為
態度    父母是敵視與受挫的  父母是愛與關懷的
孩子的情緒 懼怕和罪惡感     安全感

  管教孩子時,父母的心態是非常重要的,小孩對此非常敏感。事實上,有許多時候父母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生氣,而小孩已覺察到了。如何控制怒氣是父母必修的一個課程,學到此技巧的父母曉得如何管教孩子而非懲罰孩子。

  當你怒氣衝天時,試試下面的建議:
1、 不要立刻就暴跳如雷,又打又罵,不要揍小孩,無論身體的哪個部位都
不行。即使只是打屁股那也很可能會孌成虐待;
2、 離開孩子幾分鐘;
3、 承認自己動怒了,然後平靜地自制;
4、 開明自己為何要生氣,然後行動;
5、 冷靜下來之後,走到孩子面前糾正他。

  如果你在盛怒之下管教孩子,最好的挽救方法就是請他原諒——不是為了你糾
正他,而是為了你在管教他時動了怒。

第二節 管教的方法與技巧

一、直接而果斷的溝通
  為什麼在對孩子的教養中要把溝通列為第一呢?這是因為對孩子的尊重,可以使孩子有為自己申辯的機會,藉著溝通可以瞭解孩子是不是明白你的教導。當孩子有了反應後,父母就可以看出所面臨的應是哪一階段的管教問題:教導、訓練或糾正,另外,溝通還可避免對孩子採取的不當或過激行為。那麼,什麼是溝通呢?就是同孩子分享信息以及交換意見、思想。分享了信息,彼此就能相互瞭解。溝通可以使自己想表達的意思完全呈現給孩子。溝通分為三部分——
實際所說的話7%
語氣38%
非語言的溝通55%

一個完整訊息
  在同孩子的溝通、管教孩子時,他是針對這三方面來判斷接受的。父母的語氣和非語言的溝通(如眼神、表情、動作等等)比所說話更令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意思。因此父母所用的溝通要更直接、更果斷,表述(包括非語言表述)要準確清晰。

1、 語氣
  語氣要堅定,但不要嚴厲。父母的語氣要透露出說得到就一定做得到,而且第一次要他改變行為時,就要他照辦。
  如果同孩子溝通時氣憤不已,語氣就會嚴厲、氣憤,聲調也會很高。要孩子改變行為是沒有必要大聲、嚴厲的,只需要堅定的語氣。

2、 非語言的溝通
  眼目相交:兩眼直視孩子的眼睛。孩子年幼,則要蹲下去,雙眼和他的眼睛一樣高。必要時,要求他注視你。
  身體姿勢:傾向孩子。
  彼此距離:接近孩子。不要在他走離你身邊時和他溝通,而要慈愛地跟他說:「過來。」
  臉部表情:要輕鬆友善。

3、 語言
(1) 在下命令時,不要用希望或期望的字眼。
  不要說:「我不希望你再打弟弟了。」
  而要說:「不可再打弟弟了。」

(2) 把你想要他做的仔細說出來
  不要說:「乖一點。」
  而說:「不可在沙發上跳來跳去,下來!」

(3) 不要用乞求、請求或計時的方式
  不要說:「過來吃飯……我說過來吃飯……你最好過來吃飯,否則我要數到10了…1、2、3…」
  而說:「現在就過來吃飯!」如孩子沒有聽從,就告訴他若不再來你就採取什麼行動。

(4) 不要用問句。應該用「我要——,我不要——,我們的約定是——我要你去——」等句子。
  不要說:「你不覺得現在應該上床睡覺了嗎?」
  「你現在不想上床嗎?」
  「時間晚了,現在上床睡覺,好不好?」
  而要說:「我要你現在就上床,我們約好你九點半上床睡覺的。」

(5) 要孩子一次就改變,同樣的要求不要一再出現。
  不要說:「安安,請你把門關上!」(沒有去關)。
  重複:「安安,我叫你去把門關上!」(仍沒去關)。
  重複:「照我的話去做,好嗎?」(還是沒去關)。
  要說:「安安,請把門關上!」(安安沒去關門,不要再發出同樣的要求)。

(6) 若孩子對溝通沒有反應,就把你要採取的行動說出來,這時,你就從溝通
進入了管教的第二種方式了。
  要就:「安安,請把門關上!」(安安沒有去關門)。
  「如果你現在不關,今天你一整天都要呆子家裡,不准去碰那扇門。」

(7) 不要光說不做——說到就要做到。
  不要說:「如果你不停下來,我就要打你屁股。」(孩子沒有停)
  「我說,停下來,否則我真要打你的屁股。」
  「你是不是真的要我打你?」
  要說:「如果你不停下來,我就要打你屁股。」(孩子沒有停)「跟我來!」(打孩子屁股)。

(8) 不要讓孩子選擇或信口開河。
  不要說(選擇):「你是要把玩具收好,還是現在就上床睡覺?」
  要說:「等你把玩具收好,才能上床睡覺。」
  不要說(信口開河):「如果你不把玩具收好,那麼這星期都不可以再碰那些玩具。」
  要說:「如果你不把玩具收好,那今天一整天你都不可以再碰那些玩具。」

對父母的測試:

  運用以上溝通應該堅持的各種原因和溝通的技巧,看下列情況破壞了溝通的哪一個或哪些原則:
1、「你不覺得今天早上應該刷牙嗎?」(1、4)
2、「不要象隻豬(狗、猴子等)一樣!」(2)
3、「傑兒,請你上車,好嗎?這樣我們才能出發呀!拜託,傑兒……」(3、5)
4、「我希望你不要再打家明瞭。」(1)
5、「你不覺得你不該再吃了嗎?」(1、4)
6、「小麗,過來……不要亂跑……小麗,我叫你過來,有沒有聽到!等一下過來就有你好看了!」(5、6、7)
7、「你不能穿端莊一點嗎?」(2)
8、「如果你再弄壞玩具,我絕不會再買給你!」(7、8)
9、「你現在就上床,我已經講過三次了。」(5)
10、「如果你再那個樣子,就過來坐在我旁邊……」(孩子依然故我,母親也沒叫他過來坐在旁邊。)(6、7)
11、「我數到5,如果你還不出來,1……2……3……4……5……」(3)
12、「我真的很希望你去把廚房的垃圾倒掉,都滿出來了!」(1)
13、「你是要繼續哭讓牙齒痛個半死,還是要我帶你去看牙醫,請牙醫幫你治療?」(7、8)
14、「佳佳,把門關上……你聽到了沒?……請你把門關上,好嗎?……你快要把我氣死了!你最好現在就去把門關上!」(5、6)

◆ 你曾經在無意中破壞了哪些原則,而且想在哪方面繼續努力?
◆ 選擇一個原則或目標,在接下來的那個星期中特別用心去做。請把你挑選的原則或目標寫下來。
◆ 請配偶或好朋友在下個星期特別注意一下你糾正孩子時的情況。七天後,請他用這8個原則來評估你在這七天中以語言溝通的情形。

二 打屁股

  責打是父母糾正孩子行為的一種方式。就像很多事情一樣,打孩子也能被誤用、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因此責打孩子要遵循以下原則和步驟:

1、 生氣時絕對不要打孩子,那樣會有危險。

2、 一般而言,打屁股的對象是學走路的娃娃和學齡前的孩童,有時候讀小學的孩子也包括在內。到8歲或11歲之後就不應該再打孩子。青少年則絕不要用責打的方式。

3、 小孩子如果公開反抗,這時就應責打。如你吩咐學齡前孩子過來他反而跑掉了,就是公開地反抗。

4、 打屁股是糾正的方法之一,但除此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種方式可用。一遇到狀況就要慎選糾正的方式。

5、 打孩子屁股要遵循一定的步驟。不要用手揍孩子,那樣表示你不尊重他。要把孩子帶沒有第三者的地方,依步驟而行。但如果孩子只是9—18個月,而且才剛剛開始學習什麼是「不可以」,這時就要一邊說「不可以」,一邊打他的手背,讓小孩把痛和「不可以」聯想在一起。

(1) 找沒有第三者的地方,不要讓孩子在別人面前難堪。
(2) 問他:「我們的約定是什麼?」或「爸爸(媽媽)是怎麼說的?」在糾正他以前,先確定他是否瞭解你以前對他的教導。
(3) 問「你做了什麼?」,使他對自己的行為有責任感,並且要他學會承認自己做的事。這點非常重要。
(4) 告訴他你愛他,向他解釋是因為愛他才打他。對他說:「我愛你,而且我要幫助你下一次不再犯錯。」
(5) 打他。很快地打幾下屁股,並且打痛。孩子憤怒的哭叫聲會變為軟化、讓步的哭聲。
(6) 打過以後,立即安慰他,抱住他,再向他保證你是愛他的。父母之中誰打孩子,誰就要負責安慰,不要由另一個人來安慰。
(7) 如果有必要,讓孩子做恢復補償的工作。

  媽媽到幼兒園去接梅梅回家,梅梅不願穿上雨衣。她一面跺腳,一面堅決地說:「不要!」媽媽答應如果她乖乖合作就給她買棒棒糖,但梅梅還是堅持不 穿雨衣。媽媽就威脅說不帶她回家,而且還假裝往外走。梅梅還是無動於衷。

  媽媽最後只好回頭把她抱到車上,雨衣還是沒有穿上。到了車上,媽媽已經火冒三丈,直罵梅梅是個壞小孩。

  媽媽想讓孩子聽話的方式是賄賂地(棒棒糖),還威脅孩子,而事實上她是不會照做的,這樣媽媽就輸了;同時媽媽不應該口頭上攻擊孩子的人格,應批評的是孩子的行為本身。

  小明與小君在屋裡捉迷藏。他們跳上窗台,一不小心就把媽媽最喜歡的一盆栽蘆薈碰到地上打碎了。媽媽很心痛她的盆栽蘆薈被完全摔壞了,火冒三丈,抓住孩子又打又罵。過後媽媽在客廳裡掉眼淚,小明與小君在整個下午都躲得遠遠的。

  盆栽是孩子無意中打碎的,應告訴孩子怎麼做(訓練),而不應該發怒。孩子學會怎麼做以後就不再犯這樣的錯誤,因此需要的是教導訓練而非糾正,更不該是懲罰。孩子已會當媽媽生氣的時候躲得遠遠的,能學會因此不在屋子裡亂跑。

對父母的測試:

  責打是父母糾正孩子的一種方式,就像很多事情一樣,打孩子也可能被善用或被誤用,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

1、 下面有一些錯誤的行為,選出你認為該打的例子
(1)( )4歲大的小明早餐時打翻了牛奶,當時他正伸手去拿果汁。
( )4歲大的小明早餐時因為要伸手去拿果汁而打翻了牛奶,在這之前,爸爸一再告訴他拿什麼東西可請別人代勞。
你的理由是:

(2)( )5歲的小寶大聲喊著說:「我不要!」當時他母親正叫他回去把浴缸裡的玩 具拿出來。
( )媽媽吩咐5歲的小寶把浴缸裡的玩具拿出來。小寶說「好」,但過了十分鐘,那些玩具還是原封不動。
你的理由是:

(3)( )3歲大的麗君塗了媽媽的唇膏和化妝品,被媽媽發現了。
( )媽媽已經警告麗君不可以亂動媽媽化產妝台上的東西,但媽媽發現麗君拿著她的唇膏亂塗亂抹。
你的理由是:

  (在這些例子當中,有哪些共同的起因讓人覺得應該打孩子?)

2、 應用在你和你的家庭上
·責打不可用來當懲罰,只能當作糾正的方式。你是否打過孩子?為什麼有?為什麼沒有?

·小時候,父母有否因為氣極而打你?
( )有 ( )沒有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當時的感受如何?

·小時候挨打時,你是否感受到父母對你的愛,以致你知道他們雖然打你,卻沒有對你生氣?
( )是的。如果答案為是,你當時的感受如何?
( )不是。如果你的答案為否,那你相信因為愛而責打是可行的嗎?為什麼是?為什麼不是?

·描述你最近一次打小孩的情形。
小孩犯了什麼錯?
你生氣了嗎?( )是的 ( )不是。如果答案為是,你當時是如何控制怒氣的?

·你的小孩曾經故意違背你明確的教導,或是公然反抗你的權威,或明知做錯事說錯話而隱瞞說謊嗎?
( )是的 ( )不是
為什麼你會覺得當時最好的糾正方式就是責打?

你如何知道小孩瞭解你的教導?

小孩承認自己錯了嗎?
( )是的 ( )不是

你對小孩說了什麼話,以表達你對他深深的愛?

小孩子對你打他的反應如何?

當時你感受到孩子是否傷心或已經後悔了?
( )是的 ( )不是
如果是,你是如何感受到的?

打過小孩之後,你立刻就安慰他嗎?
( )是的 ( )不是
在這種情況下,小孩曾否跑來想要得到你配偶的安慰?如果有,你當時怎麼做?

·最近,你的小孩曾經公開反抗你的權威或故意違背你清楚的教導嗎?

你想要阻止這種不順眼的舉動嗎?
( )是的 ( )不是
如果是,你要怎麼做?

三 違者受罰和自行負責

  教養孩子時使用「違者受罰」的方式可以非常有效且改變孩子的行為,讓父母掌握全局取代孩子漸漸長大時打屁股的方式,也可以消除爭執——特別是固執的小孩,並且幫助他們建立責任感,消除抗議和抱怨,同時積極地建立孩子的自尊心。
  所謂「違者受罰」的方式就是父母設計一種和孩子行為有必然關係的負面
結果,比如孩子在牆上亂塗亂畫,違者受罰方式的結果就是他必須把它清理掉。這種結果之所以說是負面的,那是因為孩子清理亂塗亂畫實在一點也不好玩,還要佔用自己玩耍的時間和精力。這樣孩子就可以明白他的行為與受罰結果間直接的關係。

例一:爸媽告訴小基晚上要把腳踏車牽進車庫,但他卻常常把車子留在外面過夜。
  違者受罰的方式——如果小基再把腳踏車留在外面,就兩天不許他騎車。這種結果對他而言是負面的,因為他很愛那輛腳踏車,就必須學會如何維護他。

例二:7歲的凱莉早上穿衣服時總是慢吞吞的,也不管是不是能在七點半出門;但她必須在這個時間以前出門,否則上學就會遲到。
  違者受罰的方式——如果凱莉再次不能在七點半以前出門,那她晚上就得提早半個小時上床,這樣第二天早上她才有精神準時上學。這樣的結果是負面的,因為小莉最討厭晚上提早上床。但這是必須的,因為睡眠充足才能讓她早上有精神。

例三:小彬把籃球放在客廳,因為他常常打籃球,而且客廳門一開就是院子,把球放在客廳對他來說很方便。他不願把球放在他的房間或儲藏室裡。
  違者受罰的方式——如果小彬再不把籃球拿到他的房間或儲藏室,媽媽就會把籃球扣留一星期。這對小彬來說是負面的結果,因為他最喜歡的運動就是籃球。這樣的結果也是必然的,因為他必須約束自己把東西放在該放的位置。爸媽已經在他的房間為他預備有放玩具的地方,如果現在他還想玩球,就必須學會把球放在該放的地方。

  有效使用違者受罰方式的原則:
1、 如果你已經怒氣衝天,那絕不可能有效地使用這種方式。
2、 先和孩子溝通。不論使用那一種糾正方式,都一定要先溝通。告訴孩子,
如果再犯,必然會嘗到違者受罰的結果。
3、 結果必須對孩子是負面的。你必須先瞭解孩子的喜好。
4、 結果必須和他的行為有必然的關係。換句話說,孩子的行為和父母設計
的結果一定要有直接關係。
5、 讓孩子有選擇的自由。
如果你正大發雷霆,就不要使用這種方式,因為你當時不會真心要人工合成選擇的自由。個性強的孩子會試試看他是否真的有選擇的餘地,你不可以干涉孩子的決定。讓他自己把事情搞砸了,他就會知道什麼叫「負責」。現在就讓他學會負責,總比長大才學會要好。如果他在3歲、8歲或15歲的時候沒有承擔一些責任,長大後也不知道該如果對事情負責。
6、 不要插手,讓結果來糾正他的行為。
讓孩子自食其果,不要幫他。如果你發現自己有點不忍心,就想一想這樣的結果可以讓他有正面的成長,以及有負責的行為。
7、 要確定你要他做的事是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內,而且所設計的結果也一定要合理。
  孩子也許能力很強,但卻未必做過這類的事。如果是這樣,就要他一邊做,你一邊有耐心地教他。

  通過對孩子管教時使用「違者受罰」的方式,家長還能學會如何使用「自行負責」的管教方式:父母放手不管,讓事情自然產生結果,孩子品嚐到「自行決定」的後果後能引起他們自己的改正行為,因為這樣的結果是他們不願意的。讓孩子領略自己某些行為的後果不僅能改變他們的一些行為、習慣,還有助於建立他們更強的責任感。但如果情況發生的後果具有危險性,有可能危害到孩子本身或他人,則不能使用這種管教方式。

例一:5歲的文文,不想穿鞋子上游泳課。媽媽知道途中他必須經過停車場,而停車場的地面非常熱,所以要他穿鞋子,但是文文強烈反對。
  以自行負責的方式解決——媽媽讓文文不穿鞋子就去上課,讓他自己去試一試。文文走到停車場,果然腳底燙得直跳,只好趕緊衝過去。他作出這決定因而自然嘗到後果,吃到了苦頭,下一次他就知道要穿鞋子了(如果他是個頑固的小孩,那可能就要多燙幾次才願意穿鞋,不過他終究還是會學乖的)。

例二:外面好冷!可是米雪不願穿毛衣上學。她一再地抗議,為了穿毛衣的事顯得極不耐煩。
  以自行負責的方式解決——媽媽就讓米雪不穿毛衣去上學。結果一路上她冷得起雞皮疙瘩,在學校一整天,她巴不得有件毛衣穿。因此下一次天氣又變冷時,她就不會再吵著不穿毛衣了;她乖乖地穿上毛衣,因為她可不想再受凍一整天。

例三:8歲的梅梅非常健忘。每星期她總會有一、兩次忘了帶快餐上學。通常只要她忘了帶,媽媽就會替她送去。

以自行負責的方式解決——梅梅又忘了帶快餐,媽媽這次不幫她送到學校去。梅梅覺得好餓。

對父母的測試:
1、 一個6歲的小孩不小心把牛奶打翻在地。
違者受罰的方式:
2、 一個小孩早上起床後自已整理床鋪,但上課時桌上仍然亂七八糟。他早已學會了整理床鋪,而且也可以整理得很好,但他就是不願做好。
違者受罰的方式:
3、 5歲的偉強穿著沾滿泥土的鞋走進廚房。
違者受罰的方式:
4、 一個6歲的孩子常常把滑板、漫畫書和玩具丟得滿地都是。
違者受罰的方式:
5、 7歲的維維騎自行車到附近車水馬龍的大街上。爸媽已經告訴過他,只能在家附近的空地騎車。
違者受罰的方式:
6、 5歲的安妮吃晚飯時老是不準時。
違者受罰的方式:
7、 一個小孩進出家門時老是忘了隨手關門。
違者受罰的方式:
8、 4歲的小明很愛玩,每到尿急時還是不肯回家上廁所,以致常常尿在褲子上。
違者受罰的方式:
9、 6歲的莉莉早上要去上幼兒園時,穿衣服總是慢吞吞的,也不管是不是已經七點半了。她必須在這個時間出門才不會遲到。(前面範例的部分已經提出一種必然的結果。請針對這些狀況再舉出一、二種結果。)
違者受罰的方式:

四 獎勵

  父母在教養子女時,會不斷使用「教導、訓練、糾正」三個階段的方法,獎勵若用在訓練的階段上,會比用在糾正的階段上更顯效果。

  訓練就是幫助孩子在曾經接受教導的範圍內,養成習慣和發展潛能,即幫助他發展積極、正面的行為和習慣。在以下幾種訓練的情況裡,可以使用獎勵的方式。

·接受小小的教訓
·表現得很有禮貌
·做好家庭作業
·自動自發做家事
·晚上自己洗臉刷牙

  小孩子常常知道父母要他們做什麼,而且也有能力做得到,但就是不願意照辦,這時就需要糾正。如果父母在孩子公開反抗或我行我素時,給他獎勵來讓他改變,就等於是賄賂。父母有時會不知道該用糾正或是訓練的方式,那麼就使用「違者受罰」的方式,這有助於改掉孩子無意識、沒有任何預謀而形成的壞習慣。壞習慣需要反覆訓練加以糾正,此時獎勵可以用來當作強烈而又積極的動機。

1、 獎勵的形態

  分為內在的和外在的兩種。內在的形態是當孩子做得好或做對了時,他心裡就出現了自我的肯定,他會覺得因遵循父母的教導而行而做得很好,有成就感和滿足感。自尊自信也就成了最佳的獎勵,且比外在的獎勵更帶來滿足。外在的獎勵使用得當也能積極地影響孩子的行為,進而激起他內在的回饋。外在的獎勵最終是為了喚起孩子內心的自尊需要,否則就會流於賄賂和交換——他做任何事情都渴望得到獎勵哪怕不是物質上的。

  外在獎勵分為三種:

(1) 表情和言語的獎勵
這是外在獎勵最主要的形態:包括稱讚、欣賞的話語,擁抱和愛的表現,注意、嘉許的表情、微笑、動作等。

(2) 活動或特別的待遇
如讓他可以晚睡一點,去公園,或可以與小朋友一起玩等。

(3) 具體的禮物
如食品、玩具、書等。

2、 使用獎勵方式的原則

(1) 具體的禮物,特別的活動與待遇,表情和言語的獎勵,三種要並用;
(2) 不濫用獎勵。太多的獎勵特別是物質的獎勵是有害的。當孩子面臨成長的關鍵,以及需要借助獎勵和訓練來發展積極的習慣或行為時才使用獎勵;
(3) 依孩子的習慣慎選獎勵方式;
(4) 獎勵方式要多樣化,同一種方式用多時可能會失去功效;
(5) 不以小事而給大獎勵;
(6) 盡量不用金錢作為獎勵;
(7) 不為日常例行的工作獎勵他,該他正當完成的作業不必因他完成了作業而獎勵;
(8) 一旦你開始為某件特別的好行為獎勵他,就絕對要執行下去,每當他有那樣的表現就獎勵他。

3、 如何給孩子獎勵

步驟一,多給予表情和言語的獎勵
對於孩子正在成長過程中學習的每一件事,都要用正面的方法來肯定他,而不是看見他不是的部分,要多用「太棒了」「我以你為榮」「你比上次進步多了」「你居然做到了,很好」一類鼓勵的語言和表情。
比如,孩子做作業對了70%,錯了30%。
要說:「你進步多了,很好」或「你居然做對了70%,太棒了」。
不可說:「你進步多了,居然做對了70%,但還是有這麼多(30%)的錯誤」。
更不可說:「你真笨,居然有這麼多(30%)的作業做錯了。」

步驟二,同孩子一起來訓練並討論獎勵
將父母教導過孩子但他知道卻不遵行的規則,例如飯桌上的規矩;寫作業、生氣時不可碰東西;每天早上要在幾點以前預備好去上學等——以積極的口吻列出來告訴孩子,使他知道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應該做。

消極的口吻——不要遲到,不要玩水濕了衣服;
積極的口吻——要準時,要保持衣服乾淨等。

同孩子討論他想要的禮物,選擇時以孩子的喜好而非大人的喜好為原則,把孩子渴望得到的獎勵項目列出來,讓孩子完成訓練時,即刻獎勵他;如果獎勵的時間無限延長,他會失望、沮喪。

步驟三,給孩子無時間限定的獎勵
孩子有很好的表現時,給他一個獎勵,讓他驚喜一下,特別在他曾經努力一番的地方,或你一直想要教他學會的行為上,予以鼓勵。

五 選擇最好的管教方式

1、 不理不睬也是一種管教方式

  不理不睬和獎勵恰恰相反。不理不睬就是對孩子的行為不給予任何的獎勵或援助——孩子犯錯,父母故意視而不見。當然有許多時候對他的行為視而不見,並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但有時候這一招倒是很管用。

  有時候在孩子發脾氣時可以使用這種方式。父母甚至可以逕自走出房間不理會在發雷霆的孩子,如此一來,孩子就會失去觀眾了。

  孩子干擾你時,採用視而不見的方式也有可能見效。有時孩子干擾你,你表現得很在意,那他們便不會就此罷休。這下子他們可成功了!但如果你不理不睬,他們下次就不會在你忙得不可開交時故意吸引你的注意力,因為他們知道那根本沒有用。當然你需要事先和他們溝通,你可以告訴他說:「如果我正在和別人談話,你要找我只要過來站在我的身邊,我一定會在一分鐘內看看你為什麼要找我。但要是你一直叫我,而且在旁邊吵鬧,我就絕不會理你。說到就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在一分鐘 內注意他,特別是對學齡前的孩童。

  如果他的錯誤行為已經成為模式,那你可能需要多次反覆使用這種不理不睬的方式,才會見到孩子有所改變。

2、 選擇適用的六種管教方式之一:
·溝通
·打屁股
·違者必罰
·自行負責
·獎勵
·不理不睬

  管教的首用方式是溝通,溝通如果不能達到目的,即應選擇一種適當的手段來實施。比如下列情形下父母應如何教養孩子呢?

(1) 一個兩歲半的小孩聽到媽媽叫他時反而走得更遠;
(2) 一個孩子在餐桌上常表現得沒有禮貌;
(3) 一個7歲的孩子不吃早飯,他胃口不好,且挑食;
(4) 6歲的明明每天早上整理自己的床鋪,但卻老是讓床單掉到地上;
(5) 5歲的娟子上床熄燈後又把媽媽叫過來,要媽媽陪她聊天;
(6) 一個7歲的孩子撒謊;
(7) 一個4歲的小女孩精力充沛,一發脾氣就打別的小孩;
(8) 一個5歲的小男孩在車水馬龍的路上騎腳踏車,而且他明知道是不容許的,有危險;
(9) 4歲大的小孩被爸爸禁止做某件事就大發脾氣,還動手打他的爸爸。爸爸雖然對他說了「不可以」,他還是照打不誤;
(10) 一個學齡前兒童晚上不肯睡自己的床,結果就常常睡在爸媽的床上;
(11) 6歲大的鼕鼕有咬指甲的習慣;
(12) 一個7歲大的孩子吃飯時老看電視,並且總撒得一地皆是粒飯。

  父母親要認真區別各種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方式來管教孩子,從而真正起到好的效果。

(1) 多考慮孩子的個別性和獨特反應,對甲有用的方式對B未必有用;
(2) 任何一種方式都會使孩子的行為有所改變。如果試了一種見功效,就再試另外一種,直到找到合用的方式;
(3) 除非你對某種方式已全部瞭解,並研究地應用過,否則不可輕言放棄;

六 言出必行

1、制定規定

  包括上床時間,吃飯、做家事、遊戲時間和做功課等。制定規定是父母對孩子的要求,分為長期的規定(一再受到強調)和短期的規定(視情況而提出)。

有效的規定是:

(1) 可以解釋清楚的:詳細、清晰。孩子可以很明確地知道規定是什麼。
比如:洋洋,每個星期天你把垃圾拿出去倒掉。
洋洋,每個星期天你把屋裡的每一個垃圾桶拿出去倒在垃圾箱裡,再把垃圾桶放回原位。

(2) 合理的:與孩子的能力相符的,也就是他做得到的。
如要求4歲的小孩「每天早上把床鋪好。我現在先示範一次,將被子對折……」

(3) 能徹底實施的:讓孩子能服從這個規定。貫徹實施的方法有:

時間限制:讓孩子在遵守規定後可以做他愛做的事如「出去玩之前先把家事做好」。

不講條件:無論如何,即使孩子抗議、哀求、逃避或試圖破壞規定,都一定要他服從規定,只要這規定是正確的,確定的。

2、制定的規定要有主次
  有少數幾個重要的規定,貫徹始終。不要一下子制定太多的規定,否則會令孩子感到沮喪。或者今天實行了某個規定而明天又沒有實行,那會令孩子無所適從,不知所措,造成孩子沒有安全感。

3、規定的統一性
  夫妻對規定有不同意見時,孩子也會沒有安全感,會對生活產生迷惑。所以夫妻之間要對規定的意見取得一致,使二人在實施時也沒有偏差。具體做法是將各條規定逐一討論,說出你的想法、感覺,贊成或反對的理由,最後一起決定如何更改這些規定。

七 讓孩子參與家務

  孩子很喜歡玩,但通常不喜歡做家務。這就是為什麼要孩子做家事時常引起激烈反抗的原因。
  不過讓孩子在家中承擔一些責任,可以幫助他培養出自尊自重的感覺,對自己和對別人有責任感,以及有團隊和自律的精神。
  不要讓孩子養成平常做家事就有錢可拿的習慣。如果孩子養成這種習慣,那他會覺得做每件事都應該有利可圖,如此一來,他就會失去與家人分擔責任的觀念。
  不過如果孩子連續一同都能自動自發做家事,而且表現得很盡責,那父母就可以給予獎勵。每週小小的獎勵可以鼓勵孩子,也可以提醒他們記得自己當做的事。
  但是如果另外制定一些有選擇性的家事,就可用金錢當獎勵。這樣小孩子渴望有多一些零用錢,就可以藉此機會賺錢。把這些有選擇性的家事和待支付的錢數列一張單子,貼在醒目的地方。這裡為孩子列舉一種簡單可行的家事計劃,主要是為學齡前的孩童設計的。

學齡前的孩子

  7歲以下的孩子要學習如何照料自己和他們的玩具與房間。參與以下所列的「學習照顧我自己」的圖表。

  這是一張七天一份的圖表,可以幫助你鼓勵孩子做出你渴望在他身上看見的行為。學齡前的孩童較需要學習如何照顧自己和屬於自己的東西,而不是實際地幫忙做家事,所以這張圖表注重於個人的責任。

  這一張圖表也許可以重複使用幾次。只要你發現有必要使學齡前的孩子建立新的行為,就可以再拿出來使用。

  記住,一定要特別重視表情和言語的獎勵(讚美、擁抱、微笑等),當然也不可以忘記實質的獎品。

學習照顧我自己
名字________

  用這個圖表來教導學齡前的孩童照顧自己和自己的東西。列出十項你希望每天能從自己的子女身上看見的行為。例如:刷牙、早上洗臉、飯前洗手、把玩具收拾好、穿睡衣、不要打弟弟等等。
  一天結束後,在他做到的那一項貼上一顆星號或打一個勾。如果他在一天之內完全做到所列的項目,就給他一個特別的獎勵,即使有一次沒有做到也沒關係。稍後你可以再加一項獎勵的條件,就是他可以不用人提醒就自動把工作做好。這個星期孩子要為自己每天的優秀成績所選擇的禮物是:____________

八 幫助孩子發展自制力

  教養孩子的目標就是要發展孩子的自律或自制能力。孩子剛出生時沒有什麼自我控制能力,年齡越大,自制力就應該越強,父母對孩子的控制影響也就應隨之而越弱。孩子逐步學會能控制自我時,父母仍不減少對他們的控制與管理,就會造成孩子的牴觸與逆反行為。自制力的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所以父母要在孩子年幼時就加以訓練,在學齡前開始最好。一個有自制力的孩子將會發現自己;較容易按所訂的目標前進,也較能更好地發展自己的情商能力。

   乖寶寶優良的行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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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幫助孩子發展自制力呢?

原則:孩子能擔當多少責任,就給他份量相等的自由(自主權)。

步驟如下:
1. 為孩子的行為立下規矩,而且徹底實行

習慣在父母所設之規矩下生活的小孩,會曉得生活是有很多界限的。父母需要為孩子架構環境,在這環境裡,孩子不准做那些他無法控制的事情。在孩子未上學之前就為他設限,等於是為他一生的自制力奠下根基。

2. 讓孩子在不太重要的事上作決定和選擇

我們的孩子將來有一天必會完全走上自己的路,有自己的決定。如果為人父母的你讓他從小就在小事上作決定和價值判斷,他就可以嘗到作錯誤決定的結果,等他長大離家後,也就比較能作較好的選擇了。

3. 在孩童時代常常使用自行負責和違者受罰的方式管教他們

這兩種糾正方式讓他們有自己的選擇。小孩子經由這些選擇,便曉得哪些行為會讓自己嘗到負面的結果。

4. 給他責任,也給他自主權

當小孩要求更多的自由或當你覺得他已經預備好了時,就給他更大的自由,但同時也要求他為這自由承擔責任。如果他真的能盡責,就繼續讓他擁有自由。

5. 小孩若不盡責,就限制他的自主權

  不過方法一定要積極,讓他仍能抱著希望。可以對他說:「我們再試一次,看看你是不是已經可以好好運用這種自由了。」
等到幾天、幾星期、幾個月過去了,只要你認為時機已成熟,就可以再給自主權,並且告訴他覺得他現在已經可以運用這自由了。一定要讓他知道他需要為這自由負責。
例如,對一個3歲大的小孩:
「你可以在前院玩(自主權),但是不可以跑到馬路上(責任)。」
如果他跑到馬路上,就可對他說:「我剛剛說可以到馬路上玩嗎?……今天你不能再和小朋友到前院玩了……你只能一個人在後院玩。明天我們再看看你有沒有跑到馬路上去。」
  孩子若不能控制自己,父母也要非常注意自己的態度,因為你的態度代表了對他的期望、信賴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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