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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的夫妻或伴侶還能互相照顧嗎?

各走各的路,切的一乾二淨
166
為了小孩,偶爾還是要互相照顧
355
好歹曾經是一家人,將感情昇華就可以
127
見面三分情,只要不太誇張的關心或照顧就可以
271
曾經是自己最愛的另一伴,還是希望對方過的好
301
關心可以,但是如果另一伴另結新歡就會切斷關係
291
看緣分吧!但無法認同【馬文】劇中同居關係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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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討論
分開的夫妻或伴侶是否能繼續當好朋友互相照顧,還是老死不相往來徹底斷了關係,請寫下你自己的想法與我們分享。就像緯來育樂台播出的【馬文的戰爭】劇中夫妻馬文與楊欣,彼此相互照顧、同居,甚至對分手另一伴的新歡也能包容,甚至能稱兄道弟,你做得到嗎?
利小欣 發表於2010-03-04 14:22:06

1 F

我覺得應該會各走各的吧~
如有小孩應該會點聯繫吧~
LOVEst 發表於2010-03-04 14:23:20

2 F

為了小孩還是要保持適當的連絡,但不干涉彼此的生活。
家有火爆小子 發表於2010-03-04 14:28:10

3 F

有小孩的話,為了小孩應該可以維持基本的聯繫..
沒有小孩的話,既然都已經分開了,應該就不會干涉彼此的生活了吧..
牛媽 發表於2010-03-04 14:32:25

4 F

為了小孩還是要保持適當的連絡,但不干涉彼此的生活。
如果個自在婚,就要在適情況而定。
哞哞牛小鼻 發表於2010-03-04 14:41:21

5 F

曾經是最愛,若情非得已分開,報以祝福

會是最家的方式,只是要發乎情,止於禮

知道彼此界限在哪。

kenny 發表於2010-03-04 14:41:38

6 F

俗語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會結婚是因為彼此相愛珍惜過.而或許經由時間的累積
漸漸有問題產生導致分裂而分開或者選擇離婚

但要相處一輩子本就會有很多問題或者過程需要彼此間去協調溝通一起度過難關的

要真正了解一個人需要經由長時間的相處才能了解.也或許夫妻間彼此渡過了半各紀.但因為總總原因而分開.但相信了解自己的永遠都是另一半.而人一輩子又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你次嘗試去真正了解令一方

所以我絕得就是彼此分開了去追求自己真正的幸福.但何嘗不把當初的另一半當做最了解你的朋友來相處

peggy 發表於2010-03-04 14:42:48

7 F

以我的個性應該是無法再互相照顧了吧
菲菲想飛 發表於2010-03-04 14:45:26

8 F

如真有那一天
還是會給予直最大的祝福
畢竟曾經相愛過ㄚ
小橘 發表於2010-03-04 14:46:21

9 F

我發現很多離婚後的夫妻好像有很多都是為了小孩而又在一起的也不多我覺得是要看個人心理如何面對吧!假如是我我還是會把對方視為家人像我交往8年多的前男友也是分了我還嫁給別人我們到現在還是很要好的朋友喔!所以
qqqq 2 發表於2010-03-04 14:49:31

10 F

好歹曾經是一家人,將感情昇華就可以 等過幾年沉澱後可以繼續當朋友
畢竟也是最了解最熟悉的人
ricola1490 發表於2010-03-04 14:50:01

11 F

關心可以,但是如果另一伴另結新歡就會切斷關係
既然另結新歡了,我覺得彼此就不要再有牽扯比較好
越晚越冷 發表於2010-03-04 14:51:55

12 F

畢竟還是孩子的父(母)親~想斷了這份親情~還是很不容易
詣達媽 發表於2010-03-04 14:54:16

13 F

為了小孩,還是要禮貌性寒喧一下吧!
璐璐的媽 發表於2010-03-04 14:56:14

14 F

我還是要看狀況啦!如像我是家暴出來的人真的不敢跟對方聯絡
Mia 2 發表於2010-03-04 14:56:39

15 F

除非有小孩,還會常連繫
畢竟小孩是大家的
如果只是單純的情侶分開
那就要看當初的情形而定
但我覺得偶爾簡訊或電話關心
這還可以接受
但要像劇中,分開了還會同居/接受另一方的新歡
我想這可能滿難的
☆╭綾媽 發表於2010-03-04 14:59:01

16 F

曾經也是因為相愛才在一起
彼此應該都還有愛
除非另外另結新歡
不然還是會關心對方
尤其有小孩子
還是會彼此互相關心
老~媽 發表於2010-03-04 14:59:59

17 F

走到要分手的地步就要分的乾乾淨淨,最好離婚協議書就要把分清楚的條約訂明白.才不會糾纏不清.
禹安的媽 發表於2010-03-04 15:00:54

18 F

分開的理由是否是和平的處理
如果是因為個性不合 或是合理的因素
我想應該能像劇中 包容 稱兄道弟

如果是因為一方自私而另結新歡
而有頭無尾的分手 草率的處理
我想不是普通人能包容的吧

熊貓女 發表於2010-03-04 15:01:26

19 F

真的愛過
就還是會希望對方過的幸福
錤錤MaMi 發表於2010-03-04 15:01:58

20 F

畢竟有個孩子存在
為了不讓孩子缺少任一方的關懷
儘量保持友好關係!
但若有人干涉的太過份
還是保持點矩離較好